冥婚是什么意思(梦见自己被配冥婚是什么意思)

有个皮影戏动画 《钟馗嫁妹》

这个动画也有点冥婚的意思

和普通的传说故事不同,这里的钟馗妹是个鬼

钟馗妹愁嫁,钟馗生死薄上点了杜平

结果上京赶考的杜平被雷劈S了…

杜平到了地府,钟馗没让他喝孟婆汤不许他轮回

杜平一层层掉十八层地狱看狱差怎样折磨罪人的

最后被压着和钟馗妹拜堂成亲

洞房夜要取盖头,钟馗妹不让

钟馗妹自己吹了蜡烛,拿下了面具

中间的地狱描写很残酷,p4-p6不要轻易点开

精神和关注是我更新的动力。

这几种民间禁忌习俗,你犯过几种?老一辈说,4件邪门事需要注意

“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鬼也不是那鬼,怪也不是那怪,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小时候每当这首86版《聊斋》主题曲响起时,就会头皮发麻、精神紧张,因为剧中的妖魔鬼怪让人脊背发凉。

其实,我国民间流传着很多有关神鬼怪妖的故事,并且为了不触犯他们的底线,还为此设置了一些不能逾越的禁忌。农村关于歪门邪道的说法有很多,这几种民间禁忌习俗,你犯过几种?老一辈说,4件邪门事需要注意。

第一、夜里猫头鹰笑

猫头鹰是国家珍稀保护动物之一,别名“鸮”或 神猫鹰,由于面貌似猫所以俗称“猫头鹰”。这种动物喜欢昼伏夜出,夜幕降临之后外出寻找食物。猫头鹰还有一个外号叫“森林里的捕鼠专家”,可见主要以捕食老鼠为生。猫头鹰是鸮形目中的鸟,这种鸟头部宽大、面部羽毛排列成面盘,嘴巴又短又粗前端呈钩状。

由于猫头鹰的眼睛长在头部前方,所以无法通过转动眼球的方式去观察四周,故此只能不停地转动脑袋,而这种生理现象别人类认为非常恐怖。农村俗语有“不怕猫头鹰叫,就怕猫头鹰笑"的说法,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猫头鹰叫起来的时候非常瘆人,给人的感觉就像一种十分诡异的笑声。

猫头鹰除了吃老鼠之外,还特别喜欢吃人或动物腐烂的肉,并且尤其对腐肉的嗅觉十分灵敏。农村老百姓认为“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原因就是猫头鹰可以对腐肉非常敏感。据说一个将死之人的肉,闻起来就有一种腐烂的味道。所以猫头鹰一旦进入家宅,就预示着家里面会有人去世,人们才会认为猫头鹰是一种不吉利的动物。

第二、爱美女性不能乱接头发

头发不仅能起到保护头皮的作用,而且还能改变一个人的形象。生活中有很多男性因为压力过大,所以导致中年破坏严重,虽然只有40岁左右的年龄,但是看起来就像一个五六十岁的大叔。相比较于男性而言,女性对头发的保养更加到位,她们或者是进行一个头发护理,你俩还会烫出各种各样的发式。

很多头发比较短的女孩子,为了能拥有一头飘逸的长发,所以会在理发师的建议下“接发”,既简单又时尚还能让自己变美。可是按照老人的说法,千万不能随便接头发,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接上的头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一般情况下假发的种类主要有真人头发、纤维发丝和动物毛发。但是有的时候真人毛发,说不定会是人死之后留下的头发。因为假发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链,很多人专门在火葬场收头发,然后再将其经过处理卖给理发店。

所以一旦接上了死人的头发,不仅会有染上皮肤病的危险,而且他很可能招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虽然这种说法有一点耸人听闻,但有的时候这种事情不能不防。

第三、不要随便捡钱包

常言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捡到一个钱包当然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可是如果好捡到了不该捡到的钱包,那么就可能惹出大麻烦。因为过去有一种说法,如果死者没有结婚那么就会按照习俗“配冥婚”。

简而言之就是在钱包中放上一些零钱,以及死者的一缕头发,谁捡到了这个钱包,谁就会成为配冥婚的对象。所以捡到了这种钱包感觉很晦气,而且还会让人心里非常不舒服。另外还有一种钱包不能捡,那就是“转运钱包”,并不是让自己转运,而是将别人的厄运转到自己的身上。

第四、鸟屎掉在身上

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虽然非常低,但是有的人就是这么倒霉,一旦出现这种邪门的事情之后,希望大家一定要及时找到破解的方法。因为按照农村的说法,“鸟屎”不仅有预示着厄运的含义,而且“屎”和“死”的发音相近,也是一种具有诅咒性质的事情。

当鸟屎掉身上时,可以用柚子叶泡水洗一个澡身体,或者煮一个红鸡蛋,在自己的身上滚动,当然,还可以杀一只公鸡祭祀,这样就可以把厄运赶走。

结 语

有一些事情信则有不信则无,一旦遇到了这4件事情中的一件,都希望大家能够及时想办法破解。

现在平时还应该管住自己的行为,不要因为爱美就去接头发,也不要因为贪财就去捡别人的钱包,否则恶运就会伴随着自己。

我不知道的是,在婆婆硬逼着沈知灼纳了红绡的时候,沈知灼搬出了他的朋友、相府嫡子谢均。一般是我来怼婆婆送来的女人,如今傲娇的沈知灼不赖搭理我,于是搬出了谢均来怼。奈何谢均住进王府的第一天就认错了人,错把白莲当红绡,然后……谢均:姑娘不像是阳间的人啊,敢问是哪条道上混的?白莲不甘示弱:公子说的也是阴间的话啊,不知道此番前来是准备投胎哪个畜生道?谢均暗暗地磨了磨牙:姑娘平时都是这么说话的吗?白莲:我平时都不说话,直接吹唢呐。谢均:“………”白莲见谢均脸色不对,笑了笑缓解气氛:不好意思,我说话比较接地气。谢均脸色又沉了几分:姑娘这话是直接接地府啊。白莲笑了笑:公子说笑了,小女子未曾读过诗书,此番献丑了。谢均:那怪不得说话那么没营养。白莲怒了:你边说话边炖排骨汤?谢均也生气了:姑娘,花花世界迷人眼,没有实力别赛脸。白莲怒极反笑:你叫什么名字?谢均: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小红。白莲一脚踹翻了他:城南城北一条街,打听打听谁是爹!21.谢均他爹是右相,我爹是左相。我爹与他爹关系素来不和,但是我与谢均关系很好,此时谢均正坐在桌前痛骂婆婆。骂着骂着,婆婆来了。她一脸铁青,语气不善地问道:谢世子是何时到的,怎么也没有下人来通报一声?谢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刚来,刚来。“刚来?”婆婆冷哼一声,刚来就在这里骂本王妃啊,本王妃何德何能啊。谢均正色道:王妃您过谦了,您值得。婆婆:?她不再理会谢均,而是走向我:皎皎脸色怎么这么不好啊,怕不是生病了?我暗暗地翻了个白眼:多谢婆婆关心,皎皎无碍。婆婆:既然无碍就着手去处理红绡与知灼的婚事吧。我砸吧砸吧嘴,也没有多难受。沈知灼我还不知道吗,你说他新婚之夜跟红绡斗一宿地主我都信。那皎皎就……我话还没说话,就被突然闯进来的沈知灼打断了。沈知灼一脸怒气:我不同意!婆婆也怒了:本王妃心意已决,由不得你同不同意!谢均偏偏又插了一嘴,他推了推沈知灼,阴阳怪气道:知灼你就别挣扎了,王妃的话那可是比圣旨都管用,她说心意已决,你还挣扎什么。婆婆瞪了一眼谢均。沈知灼:反正我不会娶红绡的,母妃,难道儿子的终身大事,儿子自己都做不了主吗?婆婆:母妃也是为你好,叶皎皎进我王府半年多了,连个蛋都下不出来,你要她有何用?谢均:对啊,知灼你怎么能这么跟你母妃说话呢?你母妃下你的时候多不容易啊。谢均又转头对着婆婆道:王妃,你别跟这个蛋计较。婆婆咬了咬牙,甩开了谢均的手:谢公子,这是我们王府的家事。谢均:我懂的王妃,我一定帮您处理好您的家事。婆婆:“……”沈知灼看了眼我,满眼深情款款:母亲,儿子只想一生一世一双人,儿子只要皎皎。呜呜呜,感动死我了。婆婆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谢均抢先地说:沈知灼我劝你不要不识好歹啊,皇上都有三宫六院,你多几个女人怎么了?你虽然不能跟皇上比,但是你也三宫六院怎么了?婆婆直接毫不避讳地把“厌烦”二字铺了满脸。婆婆:天色渐晚,谢公子是打算住在我王府了吗?谢均赔笑道:多谢王妃关心,厢房已经收拾好了。婆婆:……谢公子还真是乐于掺和别人的家事啊。谢均:王妃谬赞。婆婆:?婆婆怒极,撂下一句“婚约如期举行”转身就走。沈知灼猩红着眸子看着我,满眼的失望。我觉得是该哄哄他了,把谢均轰走后,我乖乖哥哥地叫了一宿,沈知灼累了我一夜。第二日我腰酸背痛起不来身,他却精神抖擞地出现在了小花园,看着谢均逗鸟。真挚的友谊来自源源不断的问候。沈知灼:谢均早上好,祝你永远单身。谢均:???我用生命保证一定要在王府挑个夫人,至于用谁的命,我还没想好。沈知灼挑眉:要不你从母妃塞进来的那些女人中挑一个吧,我和她们不熟。谢均强颜欢笑:谢谢,不必。关公踏马战长虹,自古人穷志不穷。沈知灼:那好吧。正巧白莲端着排骨汤路过,谢均凑上去找骂。谢均:哟,没想到起得挺早啊!白莲翻了个白眼:我也没想到大白天的,你还能在人间转悠。谢均:这不我头七嘛,上来看看。白莲:那倒是应该的,难得头七。谢均:可惜我一个人在下面太孤单了,想结个冥婚。白莲:冥婚什么的配不上小红的身份,我给你烧座怡红院得了。谢均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小红是他自己。谢均:红绡,你年纪轻轻,为何非要给沈知灼做妾啊?白莲瞠目结舌:红绡?我不是红绡。在沈知灼慢悠悠地转过来道明白莲身份后,谢均整个跌在地上。有人相爱,有人看海,有人听说白莲是沈知灼的妾,一口气没喘上来。#小说#

聪明绝顶的曹冲,为何十三岁便去世了?司马懿:他太蠢

“冰雪净聪明,雷霆走精锐”。这诗本不是形容人的,乃是作者杜甫借物言志的真挚表达。

由于冰与雪都是干净纯洁之物,在古诗中经常用来形容道德高尚、品性高洁的人物,后世便以此诗来形容聪慧之人。

古往今来,能用“聪慧”作为标签的历史名人大有人在,他们往往也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生存到了最后,成为了人生赢家。

但是也有一小部分人,虽有智慧,但是过于善良,不懂得韬光养晦,为自己筹谋,最终在王者称道的背景下被历史淘汰。

曹冲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他的聪慧和良善之心让他在13岁便夭折于世,司马懿也直言:他是真的蠢!

聪慧之名扬天下

曹冲,字仓舒,生于东汉末年,由曹操的小妾环夫人所生。曹操一生儿子众多,但是像曹冲这样聪明的却没有几个,因此曹操对这个儿子真是百般呵护、万分喜爱。

曹冲少年时代便十分善于观察,头脑也十分灵活,经常能够想到独特的思路去解决困难,即便只有几岁,但是他的智慧可能超过成年人。

曹冲称象的故事相信大家都非常耳熟能详,也正是由于这个事件,曹冲一举成为名噪一时的“神童”。

那时的曹操身处北方没有见过南方的一些物种,直到孙权送来一只大象,曹操才明白世上还有这么多没有见过的动物。当时,曹操对面前这个庞然大物十分感兴趣,便邀请了文武百官一起参观。

正聊得起劲时,曹操提出了一个疑问:这大象到底有多重呢?于是文武百官便纷纷议论开了。

有的人说用一个大称称,有的人说只能是将大象宰杀之后剁成块来称……众人七嘴八舌却没有一个靠谱的方法。这是曹冲从人群中站了出来,说他有办法。

曹冲说:“可以把大象放到船上,这时船会下沉,在水面达到的地方刻上印记,之后再船上放置带有重量的货物,直到水面再次到达标记的刻度,就可以称出大象的重量了。”

这个方法一出,果真称出了大象的体重。曹操得意洋洋地看着曹冲,并对当时的文武百官说道:“你们还不如我的小儿子聪明!”此后,曹操便对这个儿子另眼相待。

良善之心收忠仆

曹冲除了头脑聪明之外,还有一颗良善之心。不仅对身边的人十分宽厚仁慈,对于陌生人也很体贴照顾,俨然一个“小大人”。

与之相反的是,他的父亲曹操却是给一个冷血暴戾的皇帝,在他身边伺候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丢掉项上人头。

传说,有一次管理仓库的库吏没有保管好曹操的马鞍,导致马鞍被老鼠啃啮过了,有十分明显的啮痕,不能再用了。

库吏心里十分恐惧,觉得自己闯了大祸,一定会被斩首,打算让人捆了自己去请罪,但是又怕以曹操的心性不会怜悯他,还是难逃一死,便一直没有行动。

正好曹冲听说了这件事,便对库吏说:“你先等待三天,三天后再去找我父亲请罪。”之后,曹冲就用刀子戳划自己的衣服,直到弄成老鼠啃啮的样子才罢手,然后假装不开心的样子面见曹操。

曹操见状问他怎么了,曹冲回答说:“民间的风水先生说衣服被老鼠咬破了是很不吉利的,我的衣服就被咬破了,所以不开心。”

曹操便开始安慰曹冲,说都是迷信,无需在意这些。

过了两天,库吏便来请罪,曹操想到自己当初安慰儿子的话,对库吏说:“我儿子的衣服都被老鼠咬了,何况是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因此,库吏逃得一劫,也对曹冲的救命之恩万分感激。

由此可见,曹冲不仅聪慧过人,心地还十分善良,经过这些事情,很多大臣十分看好曹冲,就连曹操自己都经常说有让曹冲继承王业的想法。

突然夭折存疑惑

老话常说:“好人不长命”,事实上也有一定的道理,心地一味的善良有时候不仅换不来尊敬,反而会遭到歹毒之人的欺负和暗算。

建安十三年,曹冲正值十三岁,一天下人突然来报曹冲得了重病,这让曹操十分担心,不仅四处寻找名医寻求解救之法,还亲自替他祷告请求上天保全性命。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最终曹冲还是没能痊愈,他的一生终止在了十三岁的这一年。

年仅十三岁的儿子突然暴毙,曹操悲痛万分,十分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杀了华佗,直言:“吾悔杀华佗,令此儿强死也!”,意思是说如果不杀华佗,我的儿子也不会死了。

曹操还会曹丕等人说过:“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可见曹操是对曹冲寄予了厚望的。

此外,曹操还为曹冲聘了冥婚,史料曾记载:“邓哀王冲,年十三,太祖爱之,赠骑都尉,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命据子琮为后,追封谥”。意思是安排了文昭甄皇后族中亡女与他合葬,不仅追了封号,还命宛侯曹据的儿子曹琮为曹冲的后代。

司马懿之言点题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曹操儿子众多,但是相比曹冲,曹操对其他儿子的态度还是不一样的。

同样都是儿子,最终却说出“曹冲死了,是你们的幸运”这种话。可见,曹操心里也十分清楚曹冲的才学。但是作为旁观者的司马懿却看得更加清楚,连连评价曹冲“蠢”,这又是为何呢?

原来,曹冲的死亡在司马懿看来,并非意外,而是人为。

#让世遗活起来#

古代没狂犬疫苗,万一被狗咬了呢?中国有一土方,1800年前就在用

不知大家是否有过这样一个一位,在古代经济条件如此落后,医疗技术又跟不上的年代,万一人们被狗咬了怎么办?

那时还没有发明狂犬疫苗,难道只能等死吗?但其实早在1800年前就出现了一种土方,来治疗狂犬病。而这个土方正是东晋的一位名医葛洪发明的。

现代医学有一个观察期的说法,也就是在得了狂犬病或者其他危险的病症之后,都会有一个20到90天的观察期。

主要是观察得了狂犬病的人在打了疫苗后,在此期间身体的健康状态如何。一般过了100天之后,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那就说明此人已经基本康复。

其实这个观点葛洪曾提出过类似的。一般人被狗咬后得了狂犬病,大多活不过七天,因为狂犬病这种病毒凶猛无比,可以打破人的防御屏障,使得人在七天之内病发身亡。

所以在古代,人们对于该病都避而远之,生怕一不小心就给患上,那可就是无药可治,只能等死。

而葛洪认为如果七天内没有死,就把时间延长到21天以内。21天过去,还没有出现任何生病的征兆,说明生病之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这个观察期会一直持续到100天,在此期间都没有发作,也就没有大问题。

古代的医术如此滞后,葛洪却能提出类似现代医学界的说法,不难看出葛洪思想的先进和医术的高明之处。

葛洪的医治法

在葛洪日日夜夜的研究中,他的医术也不断精进,而古代最早期的治疗狂犬病的土方,便就此而生。

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曾记载了治疗狂犬病的方法:

乃杀所咬之犬,取脑敷之,后不复发。

其意思就是说,当一个正常人被一条狗咬,患上狂犬病之后,则把这只咬人的狗给杀掉,再取出其脑浆。

将脑浆放在太阳下晒干,之后敷在病人被咬的伤口上,病人就可以减轻症状,减少被感染的风险。

现如今我们使用的狂犬疫苗,大多来自法国的微生物学家路易斯·巴斯德,可葛洪提出的治疗狂犬病的土方,比巴斯德早了有1500多年。

在此,我们不得不佩服名医葛洪的医术实在了得。可葛洪是如何得出此法的?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以毒攻毒。

人被狗咬后得病,而狂犬病的病毒是通过被撕咬的伤口,沿着血液进入身体中。

那么病毒的来源肯定是在狗的嘴里,而为何含有病毒的狗却没事?很明显,狗的身体中一定含有对抗该毒物的东西。

所以想要治疗狂犬病,就还得从狗身上出发,取其脑浆,是因为里面有抗衡毒物的物质。

葛洪将狗的脑浆敷在病人的伤口上没多久,此人就康复了,葛洪的想法经过实验后证明了其正确性。

这个土方在民间被传开,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

如今在我们看来,古代的人们封建迷信,还有着许多被嗤之以鼻的陋习和制度。

比如男尊女卑的封建制度,冥婚的习俗,以及失了贞洁的女子会被浸猪笼,还有大家闺秀的小姐需要裹脚等等。

这些恶臭的习俗被披露后,我们全盘否定古代的一切,认为古代就是一个集落后、黑暗、吃人于一体的社会。

但其实我们现在许多先进的理念和技术,都是来源于古代人们的经验和学识。古代医术了得之人所著的书籍,到现在还是后人需要学习的重要的资料和宝库。

比如出生于远古时期的神农,为了解救那些中毒的百姓,走遍各个乡间野林,尝上百种上千种的奇花异草。用自己的身体当小白鼠,最后因尝断肠草而去世。

而明代著名的医术学家李时珍,行医数年,他也被后人尊为药圣。在此过程中,李时珍发现了古代早期本草书籍中有不少的错误,所以他下定决心自己编撰一本。

李时珍先后到武当山、庐山、茅山等地收集草药,并翻阅书籍多达800多本。花了整整2七年,终于写出了长达192万字的本草纲目。

该书不仅在如今的医疗界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在中国的历史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

正如像葛洪、神农、李时珍这样不辞辛苦,用身心投入到钻研医术中的人,众多民众才能从奇奇怪怪的疑难杂症中保住小命。

虽然古代的医术比起现在落后了许多,但不乏一众闻名遐迩的名医们。

比如望闻问切扁鹊,悬壶济世的华佗,著有本草纲目的李时珍等等,历史的洪流上从来不缺这些伟人建设祖国,推动着医疗界的发展。

成龙曾经告诉米雪,“我喜欢上了另一个人,我们分手。”一气之下,米雪跑到成龙的身边,拍摄了一部色情电影。

米雪和尹志强结婚,两人举行了冥婚,到现在65岁了,一直单身。

米雪伤害了自己,非常懊悔,成龙说:我最对不起的是米雪。

鲁豫曾经对李嘉欣进行了专访:“成龙哥哥曾经追求过你?”

李嘉欣则表示:「他就是个标准的奶奶狼,我不会看上这样的人。」

鲁豫在接受米雪采访的时候,又问了一句:“有传言说,成龙曾经追求过你八年,是不是真的?”

米雪:“不知道,你可以问他。”成龙已经是老大了,不是以前那个花心大萝卜了,米雪给自己留了一口气。

因为成龙在嘉禾影视公司的时候,就已经达到了他的巅峰。

在《师弟出马》拍摄后,他的片酬高达48万,再加上《龙少爷》和《A计划》,让他一跃成为香港娱乐圈数一数二的功夫巨星,身价上亿。

而米雪在《射雕英雄传》中饰演的黄蓉也是众望所归,《萍踪侠影》更是将米雪的事业推向了一个新高度,让她成为了众多男性心中的女神。

到了这个时候,成龙已经可以和米雪并驾齐驱,开始向她表白,据媒体报道,他的哥哥,经常会给他写信,给他送花。

他还给她买了100万港币的跑车,这可是八十年代的一大笔钱。

米雪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虽然没有说他们曾经有过一段感情,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这么多年,最终,他们的男朋友还是喜欢上了别的男人。

邓丽君当年一出场,就轰动了整个娱乐圈,邓丽君与成龙是好友,米雪与邓丽君更是相识。

成龙到好莱坞发展,与邓丽君日久生情,两人渐渐产生了感情。

但邓丽君对人生礼仪的要求太高,这也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埋下了隐患。

而成龙最终还是选择了邓丽君,甚至连米雪都不要了,这对米雪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米雪说:“我们十多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别人爱写什么就写什么,无论好坏,都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可是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感情这种东西,要么我辜负,要么你辜负。”

米雪在分手后,做了一个很糟糕的选择,她决定拍一部《风月》,想要刺|激一下她的前任,可是她却不为所动,这让米雪很是失望。

米雪和尹志强相遇,尹志强很关心米雪,也很关心他,还向米雪求婚,不过都被米雪一一婉拒,她不相信爱情。

尹志强和米雪相处了26年,不管尹志强怎么求婚,怎么求,她都没有要嫁人的意思。

最终,尹志强放弃了。

谁能料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尹志强得了鼻咽癌,而且是癌症晚期,但是这一切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米雪根本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她的爱人就这样离开了她。

米雪又是一惊。

尹志强的死,让他的朋友们很是同情,毕竟26年了,他们连一份订婚的机会都没有。

最终,米雪还是决定和尹志强举办一场冥婚,作为对他的补偿,如果有可能的话,米雪一定会同意的,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不敢再去追她了。

米雪已经放弃了谈情说爱的念头,她一直单身到了65岁,没有结婚,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她很开心。

不过米雪的姐姐雪莉也是一样,她和徐少强相爱,有了孩子,却没有被许配给。

这对姊妹都是绝色佳人,而雪莉则扮演过“李莫愁”,这是何等的悲哀,这就像是一场戏剧。

之后,在接受采访时,成龙说他年轻的时候亏欠了许多人,而米雪却是他最愧疚的人。

小编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们都是有感情的人,一旦陷入爱情,就会变得更加的盲目。

可是,爱的人多了,分手的时候就会更痛苦。

可惜米雪演技好,长得帅,结果却是一蹶不振,作品不多,真是遗憾。

米雪的黄蓉,雪梨的李莫愁,都是当年的绝色佳人,让人念念不忘

(冥婚惊魂第6篇)

「公道,这个世界早就没有公道了,我只想报仇,你虽然混蛋,但你是为了救你妈,我不想杀你,但你如果阻拦我,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们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刘正说完,挥起菜刀走向张叔。我虽然害怕,但还是鼓足勇气冲了过去,我想夺下刘正手里的刀,没想到他力气比我大得多,直接把我推倒在地,还顺势在我胸口划了一刀,顿时鲜血流了一地。我想喊张叔帮忙,他却吓得浑身发抖,动都不敢动弹一下,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刘正再次走向张叔。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数名警察冲了进来,举枪对着刘正,让他放下手中的菜刀,刘正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极其诡异的表情,朝着警察冲了过去。砰,砰的声音响起。刘正中弹倒地,全身不住地颤抖。

「快,小王,用道符贴他胸口!」张叔突然喊起来。

我明白张叔的意思,是让我利用道符对付刘娇,让她魂飞魄散,虽然这样做有些不厚道,但总比让她继续害人好。我连忙冲过去,拿出道符贴在刘正的胸口。刘正眼中满是恐惧的神色,嘴里不住的吐着鲜血,他死死的抓着我,似乎想说什么,但是声音实在是太轻。最终,他什么都没说出口,死在我的面前。

14

我们去了镇上的派出所录口供,刘叔说了事情的原委,他说是他儿子刘正突然发疯,不仅要杀害刘婶,甚至还要杀他,是我和张叔救了他。警察录完了口供,就让我们先回去。天已经很晚,村里是回不去了,我们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宾馆,问他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刘娇究竟是什么人。刘叔说了一声冤孽,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

他说他们家虽然在村里算是有钱人家,但是刘正从小就吊儿郎当,长大了更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脾气又暴躁,曾经把村里一户人家的女儿给打进医院,算得上臭名远扬,十里八乡都知道他。

刘正到了年龄,没人愿意嫁,他也看不上,两夫妻一合计,索性给他买个漂亮的媳妇回来吧。两人找了黑中介,对方承诺带个年轻女孩回来,没想到却是从中缅边境拐骗过来的异国姑娘。女孩确实叫刘娇,她以为是来打工的,没想到被骗到刘家,她刚来的第一天就被刘正给侵犯了。

事后刘娇哭死苦活地要走,还说要报警,刘正索性把她关在家里的地窖里,每天都折磨虐待,完全不给她喘息的机会。由于这事非常不人道,刘叔也不敢声张,村里甚至都没人知道刘家多了这么一个可怜的女孩。

三个月前,刘娇拼死反抗,刘正一怒之下失手掐死了她,这才有了张叔请我过去结冥婚的事。他们害怕刘娇变成厉鬼复仇,所以希望我能做个替死鬼,万一真有什么事,那也是我第一个出事,他们也好逃之夭夭。道符也是刘婶换的,是她跟一个邻村一个叫周道人的道士买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刘娇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原本以为一切天衣无缝,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我给看破了。

刘叔叹了口气,他说:「这就是命,都怪我不好,当时如果我再坚决一点,把刘娇给送回去,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

刘叔越说越激动,连续扇了自己几个耳光。我知道他这么做也是为了儿子,只不过走错路而已,我说:「刘叔,一切都过去,你们也付出了代价,回去好好给刘娇认个错,再厚待一下她的家人,我想,她会原谅你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一直在想,我在这件事中究竟充当了什么角色。我是为了钱才和刘娇结冥婚的,又为了白晶晶跑回来和她退婚,算不算对她的二次伤害,所以她才会痛恨我。或许,明天我也该去她的坟前好好道歉。

15

第二天早上,刘叔和张叔先走了,说是回去看一下刘娇的坟,昨晚我们被带走的坟,是警方让村长带人去处理的。我又被警方喊到派出所,他们还有一些问题要问我,主要是问了关于冥婚的一些细节,以及我是怎么发现问题的,事后还把我批评教训了一顿,说我不能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

我说我知道错了,以此为鉴,以后再也不会犯错。我在派出所待了二个小时,总算事处理完毕,警察说我可以走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能还会喊我过来。我点点头,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名警察逮着一名道士打扮的男子回来,一脸兴奋的表情,说总算抓到这个招摇撞骗的周道人了。

我想起刘叔的话,想起昨晚刘正临死前那副惊恐的表情,顿时全身一阵哆嗦,惊出一身的冷汗。我知道,这事还没结束。我连忙拨打张叔的电话,无人接听。我又拨打刘叔的电话,依然是无人接听。我知道坏事了,连忙打车回去,一路赶到山上,果然看到张叔昏倒在地上,手机也掉在一旁,不过却没看到刘叔的身影。

我把张叔摇醒,问他出什么事了。张叔一脸惊恐的表情,抓住我的手,他说:「道符是假的,根本就没有用,你快去刘哥家看看!」

我恩了一声,拔腿就跑,一路赶到刘叔家。虽然早有准备,但进门的时候,我还是吓了一跳。刘叔吊死在天花板上,双眼翻白,吐着舌头,手上挂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剪刀,下身同样血肉模糊,鲜血流了一地。地上还有一行血字。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后续请看下篇(冥婚惊魂第7篇)#小说推荐##有哪些小说可以推荐##哪部网络小说让你看了好几遍##热门小说推荐##番茄小说#

(冥婚惊魂第5篇)

刘婶疯了,对着张叔就是一刀。张叔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肩头被刘婶砍中,顿时血流如注,整个人吓得惨叫连连,没命地逃跑。刘婶紧追不舍,刀刀致命,摆明了要砍死张叔。这是多大的仇,我们就是挖个坟,退个婚而已,不至于杀人吧。

11

我连忙冲过去,逮着机会,一把抓住刘婶的手,我说:「刘婶,你这是干什么,我承认我是来退婚的,你也不用杀人吧。」

刘婶双眼通红,恶狠狠地看着我说:「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也要死,你们不死,我儿子就要死了!」刘婶用尽全力,却抵不过我年轻力壮,我使劲一推,刘婶连续几个踉跄,竟然一头栽进了棺材里。

我也没理她,转头看向张叔,我说:「张叔,你怎么样,要不要紧,刘婶疯了,赶紧报警吧。」

我话刚说完,就听到身后传来奇怪的声音。刘婶从棺材里站出来,一脸阴邪的表情,脖子上血迹斑斑,似乎是被菜刀给划伤了,她缓缓走向我,眼中充满了仇恨。我有点害怕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人的眼神这么恐怖。

我说:「刘婶,有话好好说,你再这样,我们真的要报警了,我们真的没有恶意,只是来退婚的。」

刘婶咯咯咯地笑了,声音似乎变得有些年轻,她突然加快速度,朝着我冲了过来,一点都不像是五十多岁的大妈。我被刘婶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一下子撞倒在地。她的力气很大,我连一点反抗的力量都没,不过她并没有继续伤害我们,而是朝着村里的方向跑了回去,很快就没了踪影。眼看着刘婶走了,我依然惊魂未定,我问张叔这到底怎么回事,刘婶怎么就跟中邪了一样,完全不讲道理。

张叔说他也不知道,但肯定和刘娇有关。听到这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在医院看到刘正看皮肤科,医生说他身上的紫斑是和死人接触产生的,刘婶又说我们不死,那死的就是他儿子了。

我连忙走到棺材前,看了刘娇一眼,我说:「刘娇,对不起了,我只想知道真相,没有别的意思,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请你不要介意。」

说完,我解开刘娇的衣服,果然不出我所料,刘娇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我又把刘娇的身体翻过来,更是触目惊心,竟然还有皮鞭抽打过的痕迹,几乎没有一处皮肤是完好的。

我连忙看向张叔,愤怒地说:「张叔,你跟我说句实话,刘娇到底是不是刘婶的女儿,她究竟是什么人!」

12

张叔说实话了,他说他根本就不认识刘娇,甚至不知道刘娇是什么时候到刘婶家的,只知道刘婶神神秘秘的,让他不要多嘴,只要说刘娇是她的女儿就行了,还给了他三万块的封口费。我真是被张叔给气死了,见钱眼开,一点原则都没有,连来历不明的女尸都能给人家配冥婚,我被他坑死了。

很明显,刘娇生前遭受过虐待,她不堪受辱才服药自杀,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刘婶的儿子刘正。他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凶巴巴的,难怪刘婶那么忌讳我们开棺材,原来是怕我们发现刘娇身上的秘密。

我说我要报警,这件事不能这么算了。张叔突然皱起眉头,又问起我租房时发生的怪事,好半天才拍了一下大腿,他说:「我明白了,道符肯定是刘姐塞的,她想让刘娇魂飞魄散,却没想到刘娇的阴魂一直跟着你,躲过了一劫,不好,你赶紧把她翻过来。」

我按照张叔的意思把刘娇翻过来,嘴角满是血迹,很明显是从嘴里流出来的,看上去相当骇人。

「出事了,刘婶是被刘娇咬伤的!」

我问张叔到底什么意思,他说刚才跑回去的已经不是刘婶了,肯定是复仇心切的刘娇,不用想,她肯定跑回家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报警。

我又看着张叔,我说:「张叔,我们赶紧回村里看看,刘叔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弄不好要出大事。」

13

我们还是回去晚了,我和张叔赶到刘婶家的时候,前脚刚推开大门,就看到一颗血淋淋的脑袋从里面滚了出来,正是刘婶的脑袋。

一脸惊恐的表情,死死地盯着我,令人不寒而栗。我和张叔冲进客厅,刘正右手拿着菜刀,弯着腰,浑身都是血迹,看上去疯疯癫癫的,脚下还躺着刘婶的尸体。更恐怖的是,他的下半身血肉模糊,基本上是稀烂,他正虎视眈眈地看着刘叔,下一个目标明显是他。

我怕刘正伤到刘叔,我说:「够了,我知道你是刘娇,我也知道你全身是伤,含冤而死,但是冤有头,债有主,刘叔是无辜的,就算他有罪,也有法律制裁他,而不是你在这里滥用私刑!」

刘正转过身,一脸阴邪地看着我,明明是男人的身体,却发出女儿的娇柔声,听得我毛骨悚然,寒气直冒。

她说:「王晨,你和老张一样,都是见钱眼钱的垃圾,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责我,你知道他们对我做了什么,你知道我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时候是多么的无助,那时候,你又在哪里!!」

我被刘正说得一阵脸红,我却是没有资格,但我还是说:「事情一定会真相大白的,请你相信我,我会还你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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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穷人娶不上老婆,如何延续香火?他们的办法有违伦理

近几年,年轻群体中越来越多人选择独身和丁克。比起儿孙满堂、一家人齐齐整整,他们更乐意独居或者不要孩子。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生存压力太大了,赚的钱能让自己过上不错的日子就很难了,何谈娶媳妇和养孩子呢?

现代社会都有这种情况,更别提封建社会的清朝了。尤其是古人非常讲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男子长大后必须成家娶媳妇,然后生孩子。重男轻女的社会里生的孩子还最好得是男孩。

但在那时娶不上媳妇的穷人应该怎么做才能延续香火呢?他们的做法在我们现在看来非常难以理解,有悖伦理。这种做法就是“典妻婚”。

从字面意思来看,典妻婚,就是出租、租赁妻子的一种婚姻形式。在古代,这是一种正式的婚姻制度,早在汉代就已经有出现。古代那些已经娶上妻子的男人,通过这种方式来出租妻子,得到报酬,来改善自己的家庭条件。租的对象就是那些手里有钱却娶不到妻子的人。

这种婚姻形式在当时已经非常发达,甚至有了中介人。想要出租妻子的人和想要租妻子的人都可以到中介媒人那里了解信息,比如被典当的妻子的外貌、身材、性格等等一系列外在条件。典妻这种行为在得到双方父母的同意之后,还需要拟定协议,上面写明了时间起止、双方家庭地点、金额等等一系列详细的信息。双方谈好所有细则后,租方会以娶妻的规格把租来的“妻子”迎进家门。

典妻婚的租期一般在三到五年,这段时间里,被租赁的女子不能回原来的夫家,要一直住在“租户”家,作为他名义上的妻子,而生孩子这个“任务”也是必须做的。租期一结束,女子就回到原来的家庭,而她在“租户”家生的孩子也和她没有关系了。

原来的家庭把妻子租出去那么多年,自然是要得到很多报酬的。这样原来的家庭人财皆有,而娶不起媳妇的租户也得以有了孩子,有了后代。可谓是双方都皆大欢喜。而这一大笔钱要么给女子的原配丈夫,要么被用来补贴家用。

这样的租赁过程,简直是把女性当成了一个有生育功能的物品,是有违伦理和非常封建的。在这个过程里,女性的意愿丝毫没有被考虑到。他人为了自己传宗接代的利益,只需用金钱就能买来一个可以帮自己生下孩子的“妻子”,这样的做法,和现在明令禁止的代孕和捐卵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现代人看来,典妻这种有悖道德伦理的婚姻方式实在是令人不能理解。但是,不管如何这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是封建时代社会生活的写照。

那么,在当时讲究三纲五常的社会究竟有什么原因使这种婚姻方式存在呢?

古代的生活条件不像今日,常常一点小事就足以导致家庭经济水平的急剧下降,比如说家人生病。因此,为了金钱,他们不得不做这样有违道德的事情。

而租户,不管是什么身份,也有各种客观的主观的原因,使得他们不得不去租赁妻子来生孩子。古代讲究尊卑贵贱,讲究身份等级制度,媒人说亲事时都要双方门当户对。

而有些人虽然凭着自己的双手赚得了一些金钱,但是由于身份过于低下,或者眼光有些挑剔,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妻子。因此,他们扩大范围,找到了那些租赁美丽贤惠妻子的家庭,买到了三至五年的假“妻子”,得以延续香火。

而且,古代还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不留下后代以延续自家的香火可是非常不孝的,因此,更为贫穷的那些人手里的钱可能是他们半生的积蓄,可能是他们为了能拥有三至五年的“妻子”而努力攒下的仅有的钱。

这些钱够他们租个妻子,但作为彩礼也许远远不够。也许他们是有着这样的心理:一旦租到妻子生了孩子,那么就算尽了孝道,此生以后过得再如何差也无所谓了。在那个讲求三纲五常的社会里,这个原因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用魔法打败魔法”。

第三种情况,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自身的原因,比如有智力缺陷等等,几乎不可能找到媳妇。

因此,两千年多的封建社会中,即使法律一直在禁止典妻婚,但这种婚姻制度仍然一直存在。

当时女性的地位过于卑微,对于原配夫家的命令只有言听计从的选择。受夫家或者生活的压迫,她们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做不想做的事情,悲惨地过完这几年,并且在心理上也有强烈的道德谴责感。

为了自己原来的家庭,她们在陌生的环境里待上这么久的时间,忍受这么多心灵上的痛苦。而且,她们付出了那么多时间精力和心血,不仅很长时间不能见到自己原来的孩子,还与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新孩子永远分开。

不管如何,封建时代受压迫最严重果然还是地位卑微的女性。

其实,人类社会中婚姻制度是非常多样的。有一些是具有民族特色,比如摩梭族的“走婚”。有一些则是非常落后的陋习。比如封建社会里最常见的三妻四妾。

男性妻妾成群,对女性却用十分严格的道德标准,“三寸金莲”、殉葬等等。以及前段时间上过新闻的“冥婚”。而典妻婚与它们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这些都是封建遗留的东西,在我们社会主义现代社会应该被摒弃。现代社会里,讲求男女平等和道德感,如此落后的婚姻制度只能存在于社会学教材的反例中,给予现代人警示。

208年,曹操对甄姬家中亡女的尸身甚是满意,将她与“神童”曹冲合葬在一处,盛大地举办了一场冥婚。曹操轻抚爱子墓碑,不禁哽咽:冲儿,父亲为你找了个红颜知己,你在九泉之下也不至于孤单寂寞了。

 

曹冲,字仓舒,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神童,他的生母是曹操的小妾环夫人。

 

曹冲出生时,曹操刚刚迎奉天子于许都,被封为三公之一的“司空”,行车骑将军事,总揽军国大政。曹操踌躇满志,认为这个刚出生的小家伙是自己的福星。次年,曹操出征张绣,在宛城之战中赔上了自己寄予厚望的嫡长子曹昂。曹操悲痛不已,移情于曹冲身上。

 

曹操对曹冲宠爱有加,即使在一众兄弟面前,也丝毫不掩饰对曹冲的青睐。

曹操为什么会独宠曹冲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曹冲自幼聪明伶俐,观察入微,在5、6岁时,便有成年人般的心智;二是曹冲心地善良,仁爱纯朴,同理心强;三是曹冲容貌出众,异于常人,与形容不佳的曹操形成鲜明对比。史书上记载了三则关于曹冲聪慧的故事。

 

一是“刻舟称象”。

 

这是曹冲为人津津乐道的故事,估计所有的小朋友都听说过。当年孙权与曹操还保持友好关系,特地进贡了一头大象,而大象在北方比较少见,众人围着大象啧啧称奇。曹操突发奇想,想要知道大象有几斤几两,但大臣们苦思冥想后也只能面面相觑。

 

年幼的曹冲若有所思,不慌不忙地向曹操禀告:“父亲,可以试试孩儿的办法:将大象拉到大船上,记下船体吃水的位置,将大象拉下船;再把石块依次放入空船,直至船体达到相同的吃水位置,分别测量石块的重量就行了!”曹操喜上眉梢,命人依计而行。

 

曹冲利用浮力原理测量大象重量的方法,虽然现代人都很容易想到,但在古代却得颇费一番心思,何况这主意还是出自一个小孩子。曹冲能有神童称号,并非浪得虚名。

 

二是“设镜舞鸡”。

 

孙权又一次给曹操进献了南方的山鸡。曹操听说山鸡舞姿曼妙,想尽办法让这山鸡起舞都没能成功。曹冲知道爱惜毛羽的山鸡有见到水中倒影便起舞的特性,他举一反三,放了一面大镜子在山鸡面前。山鸡见到镜中的自己,翩翩起舞,曹操拍手称快。但曹操没有撤去镜子,山鸡不知停止,竟然活活累死。

 

三是“智救库吏”。

 

曹操的马鞍在库房中被老鼠咬了个大洞,掌管库房的小吏心知曹操执法如山,自己恐怕无法避责。于是,小吏便把自己绑了起来,准备在曹操面前自首。曹冲听说后,跑来对小吏说:“你先等上三天再去自首。”

 

曹冲回到房中,用小刀将自己的衣服戳了几个洞,看上去就如同被老鼠咬破一样。他充分发挥演技,故意表现得异常失落和郁闷。曹冲在曹操面前晃了几次,曹操终于按耐不住,问他怎么回事。

 

曹冲悲伤地回答:“世人都说被老鼠咬破衣服是不祥之兆,如今孩儿的衣服也被老鼠咬了,所以心中难过。”曹操哈哈大笑:“这都是胡说八道,冲儿无需为此烦恼。”

不一会儿,那个小吏就进来向曹操禀告马鞍之事。曹操心领神会,再次大笑:“我孩儿穿着衣服都被老鼠咬了,何况把马鞍放在库房里呢!”便原谅了小吏。

 

曹仁品性纯良,碰到含冤受罪的人,都会认真分辨重新断案,前后救下了数十条人命。如果是兢兢业业的勤劳之吏不小心犯错,曹冲也会出面向曹操求情,使其减刑免罪。因此,上至大官下至小吏,无不对曹冲心悦诚服。曹操也常常向群臣透露出要传位于曹冲的意思。

 

只是天妒英才,公元208年的一场瘟疫袭击了整个中原,曹冲未能幸免。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爱子,曹操心急如焚,多次向上天祷告,但还没能挽回曹冲的性命,曹冲享年仅13岁。

曹操伤心欲绝,抱着曹冲的尸身哽咽不止。底下的曹丕出言劝曹操节哀,曹操转悲为怒:“冲儿之死,是为父的不幸,却是汝等兄弟的大幸啊!”

 

少了一个重量级的竞争对手,的确是曹丕、曹植等夺嫡之人的幸事,但又有谁敢在明面上表露出来。一个个伏地求饶,为早夭的曹冲痛哭起来。多年以后,曹丕称帝时,还常常感慨自己能登帝位全是侥幸:“哥哥曹昂年轻时便举孝廉,这皇帝之位原本就是他的;如果弟弟曹冲还活着,我也得不到这天下!”

 

曹冲之死给曹操巨大的冲击,他时常怀念起这个聪明的孩子,整整十年都不愿轻易确立世子。曹操想起曹冲的好友神童周不疑,此时周不疑年满17岁,曹操不满他能活这么久,便派人刺杀他,让他与曹冲作伴。曹操又担心曹冲在地下形单影只,没个红颜知己在侧,便主持了一场盛大的冥婚,将甄宓(曹丕的夫人)族中的一个亡女许配给曹冲,使两人合葬。

 

之后,曹操不愿曹冲无后,又将曹据(曹冲的胞弟)的儿子曹琮入嗣给曹冲为后,封曹琮为邓侯。曹操又害怕曹冲的另一个胞弟曹宇和曹冲一样短命,便将曹宇的表字取为“彭祖”(后来曹宇果然活了七八十岁,经历曹魏5位皇帝,一直活到了司马炎代魏建立晋朝13年后的公元278年才去逝)。

 

以曹操的种种行为看来,曹操的确对曹冲这个儿子格外宠爱。若曹冲能够长寿,曹魏指不定能迎来一位仁君和明君。。。#历史##三国##曹冲##头条故事会#

昨天跟学生们一起看秦始皇陵的地理位置,得知秦始皇13岁就开始修他的陵墓了。

他13岁登基,一个刚刚上初一的小男孩儿,坐在昏暗的高位上,透过旒珠,看着满堂的老狐狸们,遥望虎视眈眈的六国,他不害怕吗?

或许他是害怕的,所以,他要给自己修一个陵墓。修陵墓的这种事,历来是不会遭到反对的。因为中国把死看得很重要。更何况一个小孩子要给自己修墓,老狐狸们应该不会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威胁……

我想他也传递了一个意思:他不怕死,他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

一个小老虎开始露出他的小獠牙,大臣们估计并没有把他当回事……

我感叹的是,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天命,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又将埋葬在哪里。

而我,奶奶滴,快四十了,还不知道要埋哪里,我妈还说等我死之前还没结婚,还要拜托小姨,婶婶,或者姐姐们帮我去配冥婚。

只希望他们到时候帮我找一个帅一点的吧。也不用特别有钱,比我小我也不介意……

老人家的话,我倒是也不介意,就是别太猥琐就行。

说起古代女将军,都会想到穆桂英、花木兰,其实,在她们之前,就有一位很了不起的女战神。其中有一场战役,意义深远,拯救了中国古文明,四大文明古国唯有中国怎么得以一脉相承。她就是商王武丁的王后,妇好。

据书中描述,商王武丁刚刚即位居殷,后位空悬,武丁梦见一女子,痴迷至极,便亲自画像,派人各地寻觅,欲立此女为后。

商朝上下以及各个方国都将与画中人相似的女子送进大商王宫。这些女子,有的为商王唱首歌,有的为他弹首曲,便成了他的妻子。

直到妇好出现,才结束了寻妻之举。

妇好,姓好,是商朝的蜀国公主,貌比西施貂蝉,武比良玉木兰,见识渊博,有着非凡的统治才能。

武丁见到妇好以后,便对抚养他长大的宰相说:“ 冢宰,魂牵梦萦,遇见她,我便明白了这四个字的含义。她配不配、好不好都不重要,只要我在她的身边,就愿为她担起所有……”

妇好没让武丁失望,虽然深得商王宠爱,她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和美貌,呆在后宫只负责漂亮,而是抛头露面祭祀天地,征战沙场,典型的不靠颜值,拼实力。

她帮着丈夫南征北战,开疆拓土,把商王朝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峰。同时,也把自己练就成了军事家,政治家。甚至在一次保卫华夏文明的战役中被封为女战神。

妇好每次打完仗回来,武丁都要出城八十里去迎接,两人一见面就当着众大臣、将士的面,有了文章开头的各种秀恩爱,全然不顾君臣礼仪。

据甲骨文记载,武丁把妇好照顾得无微不至。大到妇好生孩子,小到妇好打个喷嚏,武丁都要占卜询问。

妇好怀孕时,甲骨文里记载了这样一段文字:“ 妇好怀孕了吗?什么时候生比较好呢,不能在假日分娩,将会有灾祸。会不会难产呢?千万不能是男孩,要是男孩的话,不吉利。”

武丁当时紧张、激动,又迫不及待的心情变现得淋漓极致。

都说古代女子生产是一道鬼门关,妇好也没能躲过。

妇好在一次生产时遇到了难产,虽然武丁当机立断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大人,但是由于当时医术水平低下,还是没保住妇好的生命。

武丁为妇好举行了隆重的葬礼,有独葬的巨大墓穴,而且有拜祭的隆礼。这在商朝时期是非常少见的。

由于商朝迷信鬼神,崇尚天命。他们认为人世间的一切都取决于上天、神灵与祖先。

加上武丁对妇好的感情深沉、真挚,他对妇好的离去总是难以释怀,担心她在那边受欺负。

于是,这位开明的君主为他珍爱的妻子操办冥婚,把妇好许配给去世已久的3位贤王。

大概武丁认为,这些死去的祖先会在阴世保护他的妻子,或许,他认为,妇好的杰出完全可以与伟大的帝王相提并论。

这就是武丁对妇好的宠爱,只要在能力范围之内,所有好的都会给她。

在一次拯救华夏文明的战役中,妇好显示了卓越的军事才能。

据记载,大约在3000年前左右,地球经历了一次小冰川期,全球气温下降,高纬度地区的生活条件开始恶劣,生活在那里的古印欧人只能往南迁徙。

他们为了争夺地盘,发动了战争。因为当时这些古印欧人是为了生存而战,加上装备比较先进,打仗相当厉害。

他们一部分人占领希腊,使得希腊进入到一个黑暗时期。

一部分人进入了两河流域,使那里数千年的文明一扫而空。

还有一部分向南进入了印度和中国,毁灭了古印度灿烂的文明,还实行了种姓制度,导致古印度文明因为他们就此断绝。

而进入中国的那部分人,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因为他们遇到了能征善战的妇好。

妇好不仅打败了他们,还吓得他们再也不敢扰乱商朝,甚至不敢南面牧马。

这个战役的胜利,不但保住了商朝的稳定,还保住了中华文明的血脉传承。

四大文明起源地,唯我中华文明一脉相承,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有专家称,此战的意义不亚于传说中的黄帝与蚩尤之战。

当时,妇好率领13000人马作战,商朝一半的兵力都给了她,在那时看来,规模非常大。充分体现了妇好的作战能力和指挥能力,也体现了武丁对她的信任。

妇好因此被百姓们神化了。据一条有趣的记录,当时有个叫供方的国家不听号令,商朝人就跑去跟已经去世的妇好告状,希望妇好能够惩罚他们。足以证明了当时的人们对妇好的膜拜。

妇好,是幸运的,他遇到了懂他、成就他的夫君武丁。

妇好是聪明的,有独立意识,在那个年代,懂得发挥自己的优势,拥有自己的事业,没有困顿于后宫,做男人的附庸,用自己的实力,赢得了丈夫的尊重和真爱,谱写了辉煌的一生。

聪明绝顶的曹冲,十三岁就去世的原因是啥?司马懿:他是真的蠢

聪明人有聪明人的活法,司马懿活到了最后,甚至架空了曹魏政权,因为他懂得审时度势。诸葛亮摆的空城计,他早就识破了真相,为何坚持退兵,他知道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诸葛亮一死,他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司马懿是非常会活的人,三国时期聪明绝顶的曹冲,为何十三岁便去世了?司马懿认为:他是真的蠢。那么曹冲又蠢在哪里呢?

曹冲字仓舒,他是曹操与小妾环夫人所生的儿子,曹操儿子众多,按照古人“重嫡轻庶”的习俗,曹冲未必能够受到多少的待见,但曹操对他是格外的喜爱,其原因就是曹冲天资聪颖。“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也就是说曹冲五六岁时就已经拥有了成人的智慧,足见其聪明程度。

有一次孙权送给了曹操一只大象,在那时可是极其稀罕的玩意儿,尤其曹操身处北方,哪里见过这种热带动物,觉得十分的新奇,便与众人一起观赏,曹操擅于给人出难题,就问众人谁知道大象有多重。那时候哪有能够称大象的秤呢,正当别人苦思冥想的时候,曹冲说他有办法。

他让人把大象赶到船上,然后在船身的水位线上刻上标记,之后又让人往船上搬运石头,当石头的重量达到载重大象的水位线时,便命人称出石头的重量,曹冲用化整为零的方法称出了大象的重量,让曹操称赞不已,对这个儿子也是越发的喜爱。

曹冲不但人聪明,小小年纪就有着一颗宽厚仁慈的心,这一点与他的父亲曹操有着很大的区别。曹操生性多疑,为人暴戾,在他手下做事稍有不慎就会有着被杀头的危险,为他治偏头疼的神医华佗都死在了他的手里,所以为曹操办事的人都得小心翼翼,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一天曹操所骑的马鞍被老鼠咬了,看守仓库的小吏感到自己死到临头了,思来想去觉得曹冲是个值得托命的人选,便找曹冲帮忙,曹冲听后便告诉他,不要急着自首,三天以后再去,小吏听了半信半疑,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听众曹冲的安排。三天后小使去自首,曹操果然饶了小吏的性命。

原来事发当天曹冲故事弄破了自己的衣服,去找父亲曹操说,衣服被老鼠咬了,太不吉利,曹操安慰他说,不要听信那些荒谬之词。因此,当小吏来自首时,曹操说,“儿衣在侧,尚啮,况鞍县柱手?”意思是说,我儿子衣服在旁边都被咬了,更何况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曹冲经常做这些帮助小吏这样的宽宥事情,他在曹营的声望也日渐增长。

曹冲要才智有才智,要仁心有仁心,任是谁有这样的出色儿子都会非常喜爱,曹操把曹冲当成了“掌中宝”,走到哪里都带着,甚至对大臣们说过“有欲传后意。”意思就是说,曹操提过想让曹冲继承大业的想法,只是曹冲没有那个福分。

公元208年,曹冲突然得了重病,这让曹操焦虑不已,派人四处寻访名医治疗曹冲的疾病,可是最终药石无医,年仅十三岁的曹冲离奇夭折,这让曹操心痛不已,连连后悔当初为何要杀了华佗,“吾悔杀华佗,令此儿强死也!”也许华佗在曹冲就不会死,曹操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

曹冲死后,曹操为其追封,还给曹冲安排了一场冥婚,“邓哀王冲,年十三,太祖爱之,赠骑都尉,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命据子琮为后,追封谥。”足见他对曹冲的哀痛之情。儿子曹丕安慰曹操,人死不能复生,让父亲节哀,结果曹操说“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意思是说,对于我来说是不幸的,但对于你来说不是幸运的事吗?

同样是儿子,曹操为何对曹丕说出了这样诛心的话呢?司马懿则看出了端倪,他只能连连说曹冲:他是真的蠢。司马懿有多聪明,作为一个旁观者他早就品出了曹氏家族的人物性格,曹操多疑,曹丕比他的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但多疑还心怀嫉恨。

曹操能够说出“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这样的话,说明他非常了解曹丕这个儿子的心性,当初他有意想让曹冲继承大业的打算,曹丕作为活着的嫡长子,他能不产生危机感吗?曹冲死了,最高兴的就是曹丕。

曹操能够看出这一点,司马懿自然也能看懂,他之所以说曹冲蠢,就是认为曹冲不懂得明哲保身,锋芒外露的后果就是被人嫉恨。别说曹丕做不出手足相残的事情,当年兄弟曹植也是他的强劲对手,他曾刁难曹植让其七步成诗,好在曹植够聪明,写出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诗,这才躲过一劫。

这里的“疾病”并不是如今现代人所指的生病,这个“疾”字是指突然发作的急症,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哪里会得这样的急症,如果先天不足,以曹冲这样优秀的人物,在史书上也会有类似于“体弱多病”的记载,但史书上并没有这方面的记载,说明曹冲被别人害死的概率较大,所以司马懿才会说“他是真的蠢”。

可以说曹冲是一位“神童”级别的人物,在乱世之中必然会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在内,他上面有哥哥曹丕嫉恨,在外,他的父亲有很多的对手虎视眈眈,以曹冲聪颖机智的头脑,长大后必然会是一个强劲的对手,如何除掉这个对手,那就是把他扼杀在萌芽状态之中。

刚看一个视频,一个女子有个女儿20岁,已经到了婚配年龄。她开始张罗女儿的婚事,就托一位媒人给她物色女婿。

一天,媒人带着一个隔壁村的男子来家里,她看了很满意。女儿和男子也聊得来。男子说,要不让他带女人的女儿带回家去看看。女人满口答应。然而他带回去几天,不中意,又不好意思给女人说没看上。媒婆说,说好的亲事,现在反悔,人家一定要找他麻烦,让她带去给女人吧。男人满口答应。最后女人在家里等了一个星期,怎么没有女儿的音信,打电话也不接,她感觉有点奇怪,女婿也不见踪影。她赶紧去找警察,感觉心里很不安,警察说去找你女婿吧。

她和警察一起来到了男子家,男子说她女儿早已不在他家。他说他已经把她女儿这门亲事退了,媒婆说要帮他把女子的女儿带给女子。警察找到媒婆家,媒婆家没人。后来,警察抓到了一个小偷,小偷说看到了一个女孩和另一个小偷,还有一媒婆在一起。小偷说的女孩的长相和女人的女儿长相一样。警察在媒婆家附近蹲守,终于抓到媒婆。

媒婆说,女孩在太平间。她说女孩生病了,她就把她带到太平间。然而从她身上的一张名片,警察了解到,媒婆和另一小偷,还有太平间主人,他们在做冥婚的生意。他们觉得做活人生意不好做,做死人的生意比做活人的生意更好做。

当时他们遇到一个女子,把女子带到山洞里闷死掉,拉到太平间,等冥婚婚配。太平间男子说,至于女子的女儿,被卖到另一户人家了。

警察赶到那家,这家人说,他小儿子夭折,想着儿子一个人太孤单,就给他找个人冥婚。男子配合,开棺后,警察发现,法官看到尸体脖子上有于痕,根本不是他们所说的自然死亡。是媒婆用手把女孩掐死的。而且这个被掐死的女孩,正是女子要找的女儿。女子哭的死去活来。本来想让女儿有个婆家,过上正常的日子,没想到却让女儿惨死了!

那三个罪犯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这些丧心病狂的歹徒们,不用劳动去换取财富,而是专门做着这些为非作歹,令人发指的勾当,是天理不容的。有句话说得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非得进来!真不知道这些魔鬼在人间这么无法无天,作恶多端!这些罪恶的刽子手,手上沾满鲜血,急着下地狱去了!

曹操最爱的一副马鞍放在库房却被老鼠咬坏了,吓得看守的官吏立刻将自己捆绑了,准备去向曹操负荆请罪。曹冲知道后对官吏说:“你再等三天不迟!”

曹冲作为曹操的第25个儿子,深得曹操喜爱。他自幼天资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