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死去的母亲是什么意思周公解梦(梦见自己死去的母亲什么意思)

她只是父亲没了,父母离婚,母亲尚在?死去的不是母亲,是继母。

“脸都丢尽了!”河南郑州,郭先生找了一个90后女友,相处得还不错,便把她带回了家。没过多久,他却发现女友的真实年龄竟然是44岁。更过分的是,她还有一个20岁的儿子,甚至孙子也快出生了。

 

30多岁的郭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人一见如故,无话不谈。女孩平日里穿着打扮都很讲究,郭先生被她的气质所吸引。女孩声称自己是1992年出生,刚好30岁,郭先生觉得这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大,于是就开始追求女孩。

 

没过多久,两人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郭先生把这事告诉了家里人,家人为此高兴不已,认为郭先生的终身大事总算有着落了。

 

相处了两个多月,郭先生便把女友带回家里,并在家里住了十多天。女友和家里人相处得还算融洽,村里人知道郭先生找了个漂亮的女友,也纷纷表示祝贺。

 

然而,没过多久,郭先生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听完后,犹如晴天霹雳。

 

母亲告诉他,他的女友并不是1992年出生,而是1978年生,她的真实年龄是44岁。而且她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20岁,已经结婚,小孩也快出生了。

 

听完母亲的描述,郭先生整个人都懵了。

 

原来,女友住他家里时,通过聊天,母亲得知了女孩的住处,刚好邻居有个亲戚也住同一小区。因为关乎儿子的终身大事,母亲就让邻居向亲戚了解一下这个女孩的情况。

 

谁曾想,这一了解就查出了大问题。随后,这事也在郭先生的村里传开了,很多村里人都嘲笑他找了个奶奶做女友,自己也快当爷爷了。为此,郭先生羞愧不已,感觉脸都丢尽了。

 

最后,郭先生选择和女子分手。因为相处期间,女子曾以朋友出事、交水电费、给宠物看病等理由,向郭先生借了一万多元,所以他要求女子退还这些欠款,然而,却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郭先生找到记者帮忙调解。

 

他告诉记者,女子保养得很好,而且每天都化妆,穿着也很时尚,所以,根本看不出有四十多岁,自己莫名其妙被骗了感情,还被骗了钱,希望记者能帮忙联系处理。

 

随后,记者拨通了女子的电话,对方则表示郭先生人品有问题,并说自己没有欠钱,这些钱不过是情侣之间的正常消费。

 

当记者问起为何要隐瞒年龄和婚育史时,女子则解释说,她并没有隐瞒年龄,自己确实是1992年出生。

 

她说18岁时谈了一个男朋友,因为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且男友年龄比自己大很多,所以,男友从母亲那里拿到户口本,去派出所把她的出生日期改成了1978年。她还说这件事只有前男友和死去的母亲知道。

 

对于隐瞒婚育史的说法,女子说,自己很多年前就已经离 婚,儿子和女儿都是前夫和他前妻生的,并不是她亲生的孩子。

 

记者的一番调解后,女子还是没有退钱,甚至表示,如果郭先生还在网上攻击她,她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 诉。

(素材来源:小莉帮忙)

 

对此事,网友们说法不一,有的网友认为,从一开始,女子就隐瞒了真实年龄和婚育史,是她错在先,郭先生要求退钱也很合理。网友们甚至质疑,这年龄怎么就能随便改大14岁呢?她说母亲已故,算是死无对证了。

 

不过,也有网友站在女子一边说话,他们表示,相处了两个月,双方都有付出,况且一万元而已,又不是几十万上百万,为了这点钱张口,没必要,就当花钱买教训,下次再谈恋爱时要擦亮眼睛看清楚。

 

《民法典》

第 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 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对于郭先生谈恋爱期间转给女子的钱,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但是女子却对郭先生隐瞒了年龄和婚育史,这属于以欺诈手段获得的赠与。这种行为不但侵害了郭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是使郭先生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郭先生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该女子返还这一万多元。

 

《刑法》第 二百六十六条,诈 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女子拒不退款,属于诈 骗私人财物,而且数额较大。郭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 诉,女子将要承担相应法刑事责任。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头条创作挑战赛##郑州头条##我要上微头条#

#女子丧母失父后又与弟弟走散29年#【湖北女子丧母失父后又与弟弟走散,已寻找29年】李林1982年生于湖北仙桃。1993年,她的母亲因病去世,父亲经不起打击,离家后一直未归。年仅11岁的李林带着弟弟李鑫生活,不想次年她和弟弟坐错车到了湖北京山,结果弟弟被一位陌生大妈带走,姐弟俩就此失散。29年过去,李林也结婚、生子,在宁波安家,但寻找弟弟和父亲的脚步却从未停下。找到弟弟已成为李林最大的心结,她觉得如果不把弟弟找回来,就对不起过世的母亲。极目新闻网页链接

1945年,一名10岁的日本男孩抿着嘴,笔直地背着弟弟。而弟弟头向后仰,早已气绝多时。他们的城市刚发生过一场人间惨剧……

 

1945年8月9日,美国在日本长崎投下一颗原子弹,巨大的蘑菇云升腾而起,一座热闹的城市瞬间变成人间地狱。

 

一个美国记者在长崎的一座小山顶拍摄轰炸后的日本,满眼的废墟和哭泣的伤者,还有无数死难者,眼前的一切都让人心情沉重。

 

拍摄时,这名记者在火葬场看到,一个个戴白色面具的男人正在把拉过来的尸体一一放进燃烧的石灰洞里火化。

 

忽然,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背着一个婴儿也来到了火葬场,看起来有些奇怪。

 

只见他赤着脚,神情严肃,紧紧地抿着嘴,笔直地站在那里,背上的婴儿脑袋向一旁歪斜,应该是睡着了。

 

男孩僵硬地站了足足10分钟有余,火葬场的工作人员走过来帮他解开绳子……

 

原来他背着的是已经死去的弟弟。

 

男孩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默默地凝视着火光,不知不觉嘴唇都咬出血来了,直到火光灭了,他才转身离开火葬场。

 

这个男孩叫上户明宏,他背上的婴儿是他的弟弟,是长崎核爆炸的众多死难者之一。

 

他愤怒又悲伤的模样被美国记者抓拍了下来,很快被转发,引起全世界巨大的反响。

 

不料,日本政府却借题发挥,说这张照片是重要证据之一,说明日本是二战受害国。

 

其实,这张照片恰好能说明战争的罪恶。

 

当年从火葬场出来后,上户明宏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要去哪里。家被毁了,他的一切美好都被原子弹化为乌有。

 

但庆幸的是母亲没有死,而且几经周折后他还和母亲团聚了。不过,长崎是没办法生活了,母子俩只能先投奔东京的远房亲戚。

 

在东京落脚后,上户明宏想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且也得到了亲戚的理解和帮助。

 

但因为寄人篱下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以他一心想改变命运。好在母亲病情好转,他除了上学,其余时间都和母亲一起干活赚钱。没多久,他和母亲便住进了属于自己的家。

 

他和母亲再也不想回到原子弹爆炸过的长崎,那是一个令他伤心的地方。他和母亲每每想起那惊心动魄的一幕,都心有余悸,这心中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

 

上户明宏希望开启新的生活,他的心愿是考上理想的大学,成家立业。

 

上户明宏为之付出了诸多努力。1958年,他如愿以偿,考上了早稻田大学,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建筑设计专业。

 

渐渐地,他交了更多的朋友,也走了更多的地方。后来,他还成立了自己的房地产公司。

 

通常来说,时间能让人慢慢修复内心的伤痛,可是,只要有人提起原子弹爆炸一事,他便不是滋味,又会想起自己背去火葬场的亲弟弟。

 

东京电视台曾策划过一个缅怀这场灾难的专题报道,记者想请上户明宏作为幸存者谈谈自己内心的感受。但他放不下也抹不去那场灾难的恐惧,不管记者邀请了几次,都被他婉言拒绝。

 

那场浩劫的阴影始终跟随他左右,跟随他一辈子。

当年的原子弹爆炸,两座城市被毁,死难者无数,就幸存者来说,除了留下心理阴影,还有核辐射后遗症,造成脱发是小事,有的甚至会有严重的病变和致命的癌变。

 

所幸这一切都已成为历史。我们不应该忘记历史,也必须尊重历史,只有这样,才能时刻警醒,没有人喜欢战争,但愿世界永远和平。

 

作者:简单的鱼儿

编辑:李红慧

参考资料: 《天火焚魔录》(美军对日战略轰炸写真集)武汉大学出版社 2020年1月1日

#头条创作挑战赛##历史#

2017年,印尼一位11岁的男孩重达380斤,医生警告他父母,孩子不减肥就会没命,可是他的父母不听,依然给他吃高热量食物,为何?

 

他的名字叫阿利亚,2006年出生在印度尼西亚的一个小村庄。

 

小时候的阿利亚呆萌可爱,和普通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家里虽不富裕,但没什么文化的父母,非常宠爱这个儿子。

 

5岁那年,阿利亚忽然胃口大开,一天要吃五六顿,饭量也大得惊人。父母虽然有些意外,但看孩子吃得胖乎乎的也挺可爱,就由着他吃。结果没想到的是,他的体重一路狂飙,竟然在11岁的时候冲到了380多斤。他像是一个庞大的“米其林”轮胎,身上一节节垂下来的肉肉里,足可以藏进一只手掌。

 

笨拙的身体给阿利亚带来了很多苦恼:他不能像其他小朋友那样快乐地奔跑,不能在水上游乐场攀爬滑梯,并且因为呼吸困难经常被失眠困扰,甚至,调皮的同学还送他一个“洋气”的外号——“卡门”,因为他总是会在进出教室门的时候,被尴尬地卡住……

 

直到有一天,阿利亚晕倒在了学校的升旗仪式上。这个新闻上了头条,引起了一家大型医院的关注。权威医生主动为阿利亚做了检查后,沉重地警告阿利亚的父母,孩子需要减肥,不然会危及他的生命!

 

阿利亚的父母答应,按照医生的要求帮儿子减肥。然而,一段时间过去了,减肥却迟迟不见成效。

 

医院向减肥专家佩妮求助,做事认真的佩妮走进了阿利亚的家,试图找到孩子发胖的真正原因。

 

当佩妮要求阿利亚称一下体重时,不料却激怒了这个敏感的小胖胖,他把自己锁进屋里不肯出来,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佩妮更为惊讶!

 

吃饭的时间到了,阿利亚的父母轮流敲门,喊阿利亚吃饭,阿利亚在里面疯狂地喊着:“我不饿、我不吃!”妈妈却不依不饶,端出各种好吃的诱惑阿利亚,大有“你不吃饭我绝不罢休”的执拗。

 

“他们为什么追着孩子吃东西?”佩妮不禁冒出来一个奇怪的念头:“难道阿利亚的父母不想让他减肥?”

 

于是她走进厨房,一个让她不寒而栗的真相摆在了她的面前:厨房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高热量食物,有些菜里的油竟然占到一半!这哪里是减肥餐,这里分明是增肥俱乐部啊!

 

在佩妮的怒斥声中,阿利亚的父母这才道出真相,原来,他们根本不想让孩子瘦下来!

 

阿利亚的父亲在一家工厂做保安,这个原本普通的家庭,却在阿利亚变胖之后峰回路转。

 

11岁男孩380斤!当这个数字冲上热搜,“世界最胖男孩”的称号,忽然间砸向了阿利亚。

 

阿利亚瞬间变成了远近闻名的顶流“红人”,他被疯狂地裹挟着卷入了狂欢。人们慕名而来,争相和他拍照留念;为了拉选票,政客们送物又送钱;各路媒体更是争相邀请他们上节目。就这样,一家人大开眼界,过上了飞来飞去的明星般的生活。

 

幸福来得太突然,家境原本不富裕的阿利亚的父母,显然被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砸晕了,他们顾不上孩子的举步维艰,也顾不上孩子的严重失眠,他们爱上了这种名利双收的生活。

他们不想让孩子减肥,因为他们舍不得,这棵好不容易栽培出来的摇钱树啊!

 

真相大白!气愤的佩妮郑重地警告阿利亚的父母:“孩子的身体已有巨大的隐患,中风、瘫痪、糖尿病甚至窒息丧命……不想看着孩子死去,必须让他减肥!”

 

这次,阿利亚的父母真的被吓坏了,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不敢再冒险,于是决定配合佩妮,先从改变孩子的饮食做起。

 

然而,吃惯了油腻的阿利亚无法忍受减肥餐的清淡,他会偷偷出去买各种零食吃。减肥依然毫无进展。

 

最后,佩妮提出了一个激进的办法,为阿利亚实施切胃手术。阿利亚的妈妈惧怕手术犹豫不决。这时,一位母亲站了出来,他的儿子因为过度肥胖在睡觉时死去了,她说服阿利亚的父母,一定要珍惜免费手术机会。接着,又有三位手术成功的病友现身说法,阿利亚的父母终于下决心接受手术。

 

阿利亚也在佩妮的鼓励下决定认真配合,他对瘦下来的自己充满期待。

 

手术很顺利,阿利亚的胃被切去了70%,配合运动和合理饮食,术后一个月的时间,他就足足减下来64斤。

 

三年后,阿利亚减到了165斤,甩掉200多斤肉,他变成了一个帅小伙。

 

从此,世界上少了一个“最胖男孩”,但多了一个阳光男孩,阿利亚想考上大学,他还想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做一个火车司机,去看沿途的风景!

 

曾经,阿利亚的父母,不顾孩子的身心健康,把孩子当作了赚钱的工具,幸好及时回头了。但是放眼这个自媒体时代,又有多少父母沦为“啃小族”,试问:用孩子幸福童年换来的钱,他们真的花得心安理得吗?

 

作者:的朵

编辑:梅舒雅

资料来源:

纪录片《我们的生活:罕见人群》2018.6.6

#头条创作挑战赛##人物#

#头条创作挑战赛#

2017年83岁老人给儿子服用60片安眠药将其勒死,法庭上:我帮他解脱。

2017年5月9日,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哄骗儿子服下了安眠药。不知内情的儿子,因安眠药过量,昏迷后,老人用围巾将其勒死。舐犊情深的母亲,为何会对儿子下杀手呢?

老人姓王,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建国后,她成为了电厂的工人,过着自力更生的生活。在工作之余,她和一位同事互生情愫。在工友的撮合下,两个人很快就走进了婚姻殿堂。二人的婚后生活很幸福,很快就生了第一个孩子。

当时的工人,福利待遇都很好,抚养孩子并不吃力。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过着让人艳羡的生活。倘若不是一个例外,王老太会一直幸福下去。

三十七岁那年,王老太突然有了妊娠反应。发现自己怀孕后,她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留下这个孩子。作为一个高龄产妇,王老太的孕期生活饱受折磨。好在十月怀胎,成功生下了小儿子。小儿子一天天长大,这对夫妻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

孩子到了五岁时,不会走路也就罢了,连话都不会说。在亲友的建议下,王老太和丈夫才带着小儿子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所有人都傻了眼。

历经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小儿子,竟然是一个唐氏患者。自从小儿子确诊为“唐宝”后,王老太就带着他求医问药,走遍了各大医院。可惜的是,任谁也没有能力治好智力低下的唐氏患者。在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奇迹出现了。

这个唐氏儿在十五岁的时候,终于会说话了。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词汇,但还是让他的家人非常高兴。眼看他到了结婚的年龄,王老太又开始准备为小儿子娶亲。王老太放出话来,哪位姑娘愿意嫁给小儿子,她就把全部积蓄送给这位姑娘。

但又有哪个人,愿意嫁给一个“傻子”呢?为儿娶亲的故事,就这样不了了之。更不幸的是,2001年,王老太的小儿子在三十岁时,病情急速恶化,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瘫痪在床,除了有意识外,其他的跟植物人没有什么区别。王老太亲力亲为,照顾着瘫痪在床上的儿子。这样的日子,王老太苦熬了十六年。

2017年,绝望的王老太,把掺有60片安眠药的水杯递给了儿子,最后用仅有的力气将儿子勒死。酿下杀人案后,她写了一封认罪书。在大儿子的带领下,她去了派出所自首。

此时,她已经83岁了,早就过了七十五周岁,并且事出有因,法庭并未判处其死刑,她最终被法庭判处三年徒刑,缓刑四年。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她说了这样一番让人泪目的话语:我已经83岁了,时日无多。我实在是照顾不动他了,我死后,谁来照顾他,他只能在痛苦中死去,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与其让他在痛苦中生活,不如提前帮他解脱。

短短的几句话,在场人无不动容!

潸然泪下!您的独白让我看到了已故的母亲,两位母亲是那么的相像,那么的可亲、可爱、可敬。愿她们在天堂安康、幸福!

#小年有哪些传统习俗# 农历腊月二十三或者二十四,是民间传统的节日小年,说到小年,最主要的习俗当然就是祭灶了。咱们中国的民间信仰发端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且服务于生活。对于灶王爷或者叫灶神的信仰,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我们先来聊聊这个灶神形象的来源吧。关于祭灶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的《礼记》,历史是非常悠久了,但是关于灶神的原型,说法却很多样。

有一种说法把对于灶神的信仰和对火神的信仰联系在了一起。比如炎帝、祝融这些有名的火神,都曾被人们当做灶神。这其实是来自于人们早期的一种生活方式。对火神的崇拜当然更早,但当原始人逐渐过上定居生活以后,每个人家里都有了灶台,火和灶就逐渐地融为一体。其实我们现在去一些比较原始的村落,还能看到这种遗存,进门堂屋就支一个灶,灶上架着锅,在灶台附近,不能有轻狂的言语与放肆的动作,这其实是一些非常古老的习俗的遗存。

第二种说法,比如《礼记》中就讲,说灶神为“老妇之祭”,也就是说,灶神的前身是一位老年女性。这种说法与母系氏族社会的信仰遗风有关,也与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角色有关。如今很多地区和民族仍有将灶神视为女性的习俗,如赫哲人称灶神为“佛架妈妈”,江西一些地区称灶神为“灶神婆婆”。

第三种说法,民间还流传着灶神是懒汉的说法。就说有个男的又穷又懒,过年媳妇让他拿些米给岳母家,这男的居然嫌远就把米给了路上的乞丐。妻子气不过抡起烧火棍就把男人打死了。因为年关不能下葬,就把他埋到灶台下。之后妻子的生活过得出奇的顺,她念起死去男人的可怜,就在灶台设立灵位供奉,对外称是供奉灶君,乡里人家见状也纷纷效仿。

我们都知道,每个神灵都有他的执掌,执掌的事情越重要,当然“神格”也就越高。灶神的这个执掌和地位,就都有个变化的过程。

前面说了,这个灶的信仰和火的信仰是有关系的。但人们对火的态度,其实就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原始人一开始只能用自然火种,对火既崇拜又害怕,所以火神的地位就很高。后来人们逐渐地能控制火了,甚至把火关在了灶里,那么相应地它的地位、神格也就不那么高了。但它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又很紧密,所以灶神信仰的传承时间又很长。

在这个传承的过程中,灶神的执掌也是有变化的。比如汉代以后,灶神逐渐地开始有了一部分司命神的职权,司命是来自楚地的一个信仰,大司命管生死,少司命管子嗣繁衍。但到了汉代以后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家庭在祭祀灶神的时候,也在祈祷子孙兴旺之类,这说明灶神的执掌就有变化了。

我们现在说到灶王爷,主要想到的就是“上天言好事”,就是说灶王爷是上天安排在每个家庭的耳目,他要观察这个家庭一年来行为的善恶,然后上报给天庭。现在留存的大多数小年祭灶的习俗,也都是从这个职能衍生出来的。给灶王爷吃糖,把灶王爷的嘴黏住,其实也体现了老百姓对灶神的一种复杂的心理。亲近他是希望它能上天和天帝诉说自己做的好事而得到嘉奖,害怕他是因为害怕做错了事天神降罚。

灶神的信仰与传说源于民间的世俗生活,灶神的原型也好,执掌也好,都在千万年的流传中,有复杂的变化。当然在科技昌明的现代社会,神明的地位也日益尴尬。其实神明有没有,灵不灵, 在今天来说并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在各种信仰和仪式的背后,人们对团圆、平安、幸福的那种期盼和追求,才是我们传统节日的基本底色。您觉得呢?#天南地北大拜年#

从老家回来,我忽然想起母亲离开我的日子来,翻开日历算来,自2022年10月6日母亲离去算起,刚好是母亲过世百日祭奠的日子。于是从家里面取了香和纸,在楼梯间给母亲烧了纸钱,遥寄对母亲的哀思!一边烧纸是百感交集,悲痛之情无以言表!光阴似箭,世事无常!转眼母亲都走了100天了,在万千思绪中眼泪止不住滑落!都说岁月会冲淡一切,但是对母亲的思念总是难以释怀!感觉似有一些巧合及瞑瞑中的感应吧!怪不得在办公室就想之前从老家回来都要给母亲报平安,看来在岁月的流光中只能留下深深的回味和遥远的记忆了,越想越让人心生难过伤感!

我过世的妈妈之前也是从来不上当,聪明的妈妈[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

张晓磊资深媒体人

辽宁沈阳,80岁的老太太花1580元买了一双鞋,她怕家人责怪她乱花钱,就骗家人是花200元买的。可是老太太的异常行为引起了外孙女的怀疑!原来老太太在家都要套着鞋套穿鞋,而且从不舍得把鞋穿出门!后来外孙女追问才知道,有人骗外婆这鞋能治病!老太太一辈子省吃俭用,从来不舍得乱花钱,更别说花1580元买一双鞋子!所以她买了鞋子以后回家,只敢跟家人说是200元买的!而家人看到鞋子后,感觉这鞋子拿在手上挺轻的,刚好适合老人穿。所以觉得花200元买双好鞋也不贵,相反还觉得老太太想明白了,舍得花钱是好事!可是这鞋子买了以后,外孙女发现外婆从来不把鞋子穿出门,而且在家也还套着一个鞋套,她就感觉很奇怪,才200元的鞋子至于这样爱惜吗?于是外孙女就对外婆说,你大胆放心穿出去,万一坏了我花200元再给你买一双!可外婆嘴上答应,依然不敢把鞋子穿出去,说害怕会把鞋子弄脏弄坏了!这下外孙女感觉不对劲了!外婆突然花200元买了一双鞋子就够新奇了,可买了鞋子又不舍得穿于是一个问题在外孙女心里冒出来,这鞋子真的是外婆花200元买的吗?于是外孙女就追问外婆这鞋子哪里买的,到底花了多少钱?为什么要这么宝贝呢?外婆支支吾吾,但还是和外孙女说了鞋子是花1580元买的。她怕家里人责怪她花这么多钱买鞋子,所以才骗大家是200元!而且鞋子其实不是在鞋店买的,而是在一家洗脚店买的,自己之所以舍得买,是因为这鞋子有特殊功能,能治病!外孙女一听,马上意识到外婆被骗了!鞋子能治病就是胡扯,那还要医生干嘛呢?于是她马上追问是哪里的洗脚店,想去为外婆讨回钱,而接下来外婆的话让外孙女更是气炸了!原来,外婆听到一家洗脚店有免费的鸡蛋和挂面领,而且还有老师免费讲课,告诉他们怎么养 生,所以她也排队去领鸡蛋了!因为过去不好意思拿了鸡蛋就走,就坐那听老师讲课,结果老师把这鞋子说得很神,说能治病,而这些病自己身上好像都有,于是就很心动!但是1580元还是太贵了,老太太开始不舍得。但那老师说,人老了,钱放着就是纸,花在自己身上才是钱!老了能多活一天都是赚的,一定要注意身体的健康!老太太听后觉得很有道理,而且其他老人都抢着买,于是老太太也跟着掏钱买了一双!听到这里外孙女已经明白了,这就是利用免费的东西先把老人骗过来,然后用鞋子能治病来骗老人家的钱,这实在是太可恶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洗脚店卖能“治病”的鞋子,构成什么性质呢?外孙女查看过这就是普通的鞋子,所以洗脚店的行为就是虚假宣传!利用老人们的无知,骗他们鞋子能治病,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养老钱掏出来,这就是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3倍。另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 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所以,老太太有权要求洗脚店退一赔三!有关部门还可以对洗脚店处罚,包括罚款和停业整顿!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应该不止1580,我婆婆出去一次都是被骗一万多的!也有网友说,我家爸妈也被骗了十几二十万了,就是那种听课,领礼品,占便宜吃大亏,但愿自己老了别让人家忽悠了!还有网友说,这哪是欺诈,这已经是诈骗罪了吧?应该要抓起来判刑!这些骗子盯上老人的钱包实在可恶!但凡子女多陪伴,关心下老人,也不会出现这类事情!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