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杀人了(梦见别人被害死了是什么预兆)

我上高中的时候近视,没有眼镜,像瞎子一样过完了三年。每天都是噩梦,梦见家里杀人了,家庭暴力,家庭离异,再加上贫困连身体都吃坏了,也没钱去医院,要钱就会被侮辱臭骂,是贫困毁了我高中生涯,寒门确实难出贵子。​

#劳荣枝称想回归社会# 这样的社会人渣杀人狂魔还想回归社会,做梦去吧!当年犯下的恶行,不可原谅,希望维持原判,立即执行。

一天晚上,朱元璋梦见有人告诉他,想制成宝钞,须挖取秀才心肝。皇帝不解,这也要杀人?

朱元璋从乞丐做到皇帝,一生杀人如麻、从不眨眼,可是,在这件事情上他犹豫了。

朱皇帝开国伊始,想起前朝曾经发行过纸币,一时心血来潮,也想试一试,以解决朝廷财政紧张问题。

可是,那时候的印刷术很不成熟,不能满足大量印制钞票的需要,大明朝财政部的同志们,非常着急,请示皇帝,皇帝一时也没有办法。

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为国事殚精竭虑的朱皇帝梦里遇到了高人。可是,这高人的招数也太血腥了吧!

杀敌人、杀同事,为了大明江山千秋万代,皇帝从不手软。可是,为了印制钞票去杀秀才,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看到英明神武的皇帝一时间忧心忡忡、茶饭不思,马皇后赶紧过来分忧解难。

马皇后从朱元璋起兵时就随侍左右,遇事有主张、做事有担当,是皇帝不可或缺的贤内助。

用皇帝的话说,马皇后除了脚稍微大一点以外,其他里里外外全是优点。

听了皇帝的梦,马皇后笑了:皇帝真正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

皇帝一听大喜,连忙不耻下问:还请皇后不吝赐教!

这是《智囊》-巾帼智囊-贤哲卷里的开篇故事。

冯梦龙在开头说:匪贤则愚,唯哲斯肖。嗟彼迷阳,假途闺教。集《贤哲》。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做不到贤明就是愚昧,只有聪明的人,才值得大家学习。可叹很多男子一时糊涂,却忘了有时候可以向女人们请教。所以,辑有《贤哲》一卷。

在男权当道的封建社会里,冯梦龙主张巾帼中有贤哲,值得一时“糊涂”的男人去学习,这样的思想,放在今天,亦属前卫。

所以,他在《贤哲》卷里收集了众多古代贤惠女子的故事,供我们学习。这其中有母仪天下的马皇后,还有普通的女儿、妻子、母亲,更有为世人瞧不起的风尘女子。

回到正题:马皇后如何点化朱皇帝?

马皇后说:高人怎么会让皇帝滥杀无辜?他说的秀才的心肝,指的是秀才们做的文章!

皇帝恍然大悟,宋元两朝都大量印制过钞票,他们一定有很多学术论文,拿来参考就是了嘛。

皇帝圣明,宝钞果然很快就做好了。只不过,和前朝一样,由于技术太过硬,印得太多,直到最后一文不值。当然,这是后话。

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聪明的人就是善于从其他人身上汲取经验、教训,以利于自己成长、发展。

《智囊》是明代奇才冯梦龙所著《智慧》总集,后人誉之为“小资治通鉴”。

全书收录了先秦至明代1200多个谋略智慧故事,既有管理大谋略,也有生活小计谋,堪称一部篇幅庞大的智谋锦囊。

曾国藩甚喜此书,经常挑灯夜读。杜月笙也爱不释手,他感慨道:“读懂此书,才算读透了社会。”

建议您读读《智囊》。读过之后,您会恍然大悟,我们不是缺少机会,而是缺少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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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册智囊全集文白对照

“他是在发生关系时突然死亡的,我并没有杀人!”在四川达州,60岁女子潘某长期在自己所租住的房间内从事非法卖淫活动。2021年7月某天,男子王某商定前往潘某住处展开交易,两人顺其自然的发生了男女关系。期间,王某不知是否过于激动,突发了心脏病引致心源性猝死,潘某被吓坏了。随后,潘某担心自己会被王某家属讹诈要求赔偿,遂给王某尸体套上衣裤,并电话联系了冉某和吴某,随后潘某和冉某商量抛尸到垃圾车旁。

 

期间,因潘某和冉某遇到门槛没有搬动,吴某搭了一把手。之后,潘某等人离开了现场,王某家属冒雨在附近寻找王某,在垃圾车旁发现尸体,遂呼救,引来围观。案发后,警方电话通知了潘某等人到案,经鉴定,王某因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导致心源性猝死。目前,案件正在公诉阶段。(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王某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一时贪图快活,竟命丧于此,有些难堪,死后还被抛尸室外雨淋,虽有些悲惨,但谁又能说这不是自找的呢?潘某等人不仅不懂法,还有些侥幸心理,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但法网恢恢,潘某等人终要承担法律制裁。

 

从法律角度看,无论是潘某还是王某,两人从事以金钱为媒介的违法活动,构成卖淫、嫖娼,已经治安违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王某虽然有违反治安行为,但是人已经死亡,无需再追究其行政责任,不会立案。潘某的行为则已经违法,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同时,经鉴定,虽然王某的死亡不是潘某所为,潘某无需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潘某事后为了逃避被被害人王某家属索赔,还伙同冉某和吴某抛尸,已经构成侮辱尸体罪。根据《刑法》第302条,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结合案情,潘某、吴某及冉某均在警方电话通知后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吴某并没有参与和潘某等人沟通抛尸事宜,仅仅在抛尸过程中有搭手帮忙,起到辅助作用,符合从犯情形,依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且,若潘某等人能够认罪认罚,还可以从宽处理。

 

对于受害人王某的家属,是否可以向潘某主张赔偿呢?对于王某的死亡,虽然是发生在其与潘某发生关系期间,但双方是自愿的,潘某对于王某的死亡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潘某后续的抛尸行为,结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也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王某的家属向潘某主张损害赔偿,可能不会受到支持。

 

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违法之后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终究是牢底坐穿。

 

对于本案,你有什么看法呢?#达州头条##四川头条#

1、一名妇女被丈夫当场抓获出轨。丈夫挥舞着菜刀问妻子:“你死前有什么要说的吗?”妻子:“事情到此为止,如果你想杀人,你可以为所欲为,而你,一个食言的人,没什么好说的。”丈夫:“我从什么时候开始食言了?”妻子:“你说过你今天不会回来的!”

2、 我在男科医院做痔疮手术的时候认识了当护士的老婆。交往之后弟一次去她家,那晚我喝多了,躺在她家沙发上睡觉。夜里睡得正香,突然感觉心里不踏实,努力睁开眼,吓了一跳!老婆一家三口居然正在围着我看!我刚要说什么,老丈人一脸激动地说:你们娘俩平时嫌我打呼噜响,你们看看,这才是打呼噜,这呼噜打得跟雷似的!

3、 女友怀孕了,我要肩负起男人的责任,娶她为妻。今天去她家提亲,丈母娘做了一桌子好菜。吃饭的时候,我狼吞虎咽地低着头不停地吃。老丈人微笑地说道:“年轻人呀,在我们那个年代,我去了丈母娘家都不敢吃饭。吃得多了,女儿就不嫁给我了。”

4、 下班后在公园溜狗,累了在长椅上休息,旁边一大哥带一个小正太。正太:爸,我这次考了全年级弟一,我妈肯定又要奖励我1000块,我决定给你800。大哥亲了小正太两口激动的说:乖儿子,你辛苦了。小正太叹了口气无奈的说:人家都是爸爸辛苦挣钱养孩子,我是辛苦学习挣钱养爸爸!

5、 我大专读的护理专业,班有个农村来的孩子,我印象特别深刻!尤其是听到她说爷爷奶奶是特别厉害的外科医生,还有她从长辈那学到的相关经验。有天,课上需要实际操作,老师一直称赞她的操作得特别棒!老师好奇问她:你学得这么好,是不是有家学的渊源?结果同学们听了她的回答被逗笑了,她说:“是的,我爷爷奶奶是杀猪的!

6、 老婆昨晚做梦梦见喝排骨汤,一大早就把我叫起来去菜市场买排骨。看摊的是一个小男孩,我问:“这排骨多少钱一斤?”那孩子回答:“二十六。”我又问:“两斤呢,能不能优惠?”孩子愣了一下,一时间没算过来,急中生智大吼一声:“本店限购,一次只能买一斤!”

7、 我刚开车去包装厂谈事情,路上看到一个车队,都是我这个车型,好像4S店做广告还是干啥,打着双闪游街。我一琢磨就打开双闪加入到车队里去了。我前天刚洗的车,加入进去根本看不出来。完了我跟着走了一段,慢慢地超车,终于成了头车。现在他们跟着我到了包装厂,看着我停车开门走了,好像有点不知所措。

8、 媒婆给表哥介绍了个陕西的女孩儿,昨天弟一次见面,表哥感觉挺好的,女孩人长得端庄清秀又温柔。到了午饭点儿,一起去吃饭,她建议去吃陕西小吃,感受一下她们家乡的饮食文化。于是,一起去了一家陕西面馆,她点了凉皮儿、肉夹馍、臊子面和羊肉泡馍。表哥:你看你点的全是面食,要不再点个炒菜吧?女孩儿一边点头一边向服务员挥手:麻烦您来份炒饼!

9、 大学刚毕业就去了一律师事务所实习,干了没一个月,公司的男女同事都愿意把他们的烦恼和秘密告诉我。我只能听他们诉说,却不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昨晚回到家以后,我对老婆说:“媳妇,你说我是不是治愈系的男生?每个同事都愿意把痛苦和烦恼与我分享。”老婆:“别自恋了,还治愈系男生,他们就是觉得把自己的倒霉事跟你这倒霉蛋说不丢人!”

10、 上周的时候我女友把我踹了!当时给我的理由就是她爸妈给她找了个各方面都比我要强好多的相亲对象!于是我就在家里消沉了一个星期。昨天上午的时候邻居王阿姨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今天下午的时候我到了相亲地点一看,跟对方同时惊呆了,居然是我的前女友!

11、 闺蜜打电话让我去她家,说是有急事。我到了之后,闺蜜淡定的说:“我新买的鞋,小了,你试试,你要是能穿就拿走吧!”我费了好大劲也没穿进去,闺蜜:“停!停!停!你穿不了,别撑大了,你先回家吧,我还约了别人!”我慌张的离开了,心里不停的念叨:“还好我泡了一宿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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