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名大全(饭店名称大全)

吃完饭才发现

这家饭店的名字[泣不成声]

不太吉利

福建福州,三位食客到一家饭店用餐,临近结账时,其中的一男一女却悄悄离开了。最后,留下了这名男食客“殿后”。

这桌饭菜总共消费了400元,然而面对账单男子却支支吾吾,一会儿说让朋友把饭费给转过来,一会儿又说去银行取钱。结果,从晚上6点一直折腾到12点也没凑出饭钱。

无奈的老板只能报警求助,最后男子将自己的旧手机抵押在了餐馆。三人吃饭,结账时两人不辞而别,这样的饭局意义何在?

既然口袋里没那么多预算,为什么还吃的那么奢侈?肚子饿了,好心的老板可以给你煮碗免费的面条。特殊时期饭店生意本就难做,如此大吃大喝留下的账单谁又会替你们买单?为了付饭费落个压上手机的结局,实在令人唏嘘。

瞧瞧凄惨的哈尔滨餐业,鸿翔路晚8点两家大饭店,阅季和名岛海鲜,一个包房都没亮灯。

对新冠阳性的恐惧,已彻底冰封人们的消费热情。餐饮业如此,百货业,娱乐业,健身,影院,个个好不了。

再过几个月吧,人们都阳过了,恐惧消除了,才是经济复苏的开始。

#哈尔滨头条# #东北# #餐饮#

记住饭馆的名字,一定不去吃

边走边聊丶

避坑、避坑、连霍高速,到精河服务区吃饭的朋友千万别来这家店,他家的饭又难吃又贵,一份水煮菜拌面35,一份孩子都难以下咽的白肉抓饭45,一份臭肉饼45,一份粉条都嚼不动的丸子汤35,希望看到的朋友转发下,给大家避个坑!!!

饭店名字起的好:快闪 吃完赶快闪开的意思吗?[捂脸][打脸][灵光一闪]

好滴多仔

东京米其林二星来上海的快闪店

05:12

请告知饭店名[偷笑]

雷神看法

浙江,杭州。陈女士在某店吃饭,点了四斤的鱼,上桌时陈女士感觉分量很少,于是把鱼肉挑出来称发现才两斤,向店主讨要说法,其声称鱼在煮过后会出水,重量少一半属正常,陈女士不赞同店主的说法,于是寻求了帮助。事发当天,陈女士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某饭店吃饭,几人之前都没有来过这个店,对店里面的菜品并不熟悉,也不知道哪个是招牌菜,于是叫来店员,在店员的介绍下,几人点了不少的菜。在等待菜品上桌的空挡,陈女士在店内闲逛,在点菜台上看到了样品鱼,鱼的介绍牌上有备注是有机鱼, 陈女士没有吃过所谓的有机鱼,于是就跟店员说要点像样品鱼一样分量的鱼。很快的陈女士点的鱼上桌了,在大家还没有动筷前,陈女士感觉鱼的分量很少,按照她平常的生活经验,她觉得四斤的鱼不可能是这分量,于是就问了店员鱼的分量是否足够。店员迟疑了一下,表示是足量的,陈女士一看店员犹豫的回答,再加上对鱼的重量产生质疑,就表示自己要现场称一下。首先陈女士称了点菜台上的样品鱼,其重量显示是四斤多点,随后称了烧好的鱼,连汤带锅一起也才四斤多点,接着陈女士一块块的把鱼挑出来,上称显示是接近两斤,但是不足两斤。陈女士很是疑惑,四斤的鱼煮熟了竟然少了一大半,于是质问店长是不是没有上够分量。而店长表示,他们的鱼是一整条分成两半,两半鱼作为两份鱼出售,看到点菜台上的鱼是四斤多,但是到了后台活鱼处理会出现一定的偏差。由于重量存在差异,鱼有的8斤,有的7斤,甚至10斤也有,而鱼在分半的时候也存在偏差,因为鱼的肋骨比较大,分两半时就会不均匀,会导致存在着差异。同时店长表示鱼在烧的时候会出水,最后剩下一半常理之中。对于店长的说辞,陈女士显然是无法接受的,于是提出现场测试称和样品鱼一样的分量来烧制,看烧好后做对比,验证一下是否也是重两斤左右,店主当场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表示这要市监局调查判定。既然店主没有同意陈女士的要求,现场测试鱼在烹饪过程中会有多少损耗,但是陈女士坚持自己的想法,觉得该饭店就是缺斤少两,于是找了一家店做实验。在这家店称了一条6斤2两的鱼,随后把这条鱼拿到后厨,经过处理这条鱼还有四斤四两,为了更接近陈女士在某店点要的鱼,于是减轻了一点重量 ,只称了4斤1两。最后经过烧制,也一样把鱼肉挑了出来,发现是3斤8两,也就是说一条四斤多一点的鱼经过烧制后减少了三两,并不是像某饭店主说的少了一半。不管是什么原因,该饭店确实是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如何定性其行为呢?1.从本事件当中 ,该饭店店主表示他家的鱼都是一条鱼分成两份,而且鱼的重量也不一,表示还会有7斤左右的鱼,在分的过程中又存在偏差 ,明显的是本身已经存在着不足量的可能,但是事先没有告知顾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地了解。对消费者来说,知情权是消费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它是消费者决定购买某种商品、接受某项服务的前提在点鱼的过程中,该饭店并未告知陈女士,鱼在未烧制之前就可能已经存在着重量不足的情况,导致陈女士以为鱼是足量的,因此才选择了消费,如果知道自己花了4斤多的钱,得到的却是三斤多或者更少重量的鱼,我想她是不会买的。2.该饭店在鱼未烧制前已经存在欺瞒顾客的行为 ,在烧制之后表示鱼会出水,重量减少一半是正常现象,但是陈女士做了验证,发现鱼在烧制前与烧制后重量只是减少了3两,明显的饭店店主欺骗了顾客,其行为已经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陈女士在该饭店消费,4斤多大的鱼烧制后只有不到两斤,按照常理来说一般只会减少两三两,因此该店欺骗了陈女士,陈女士要权要求三倍赔偿。@雷神看法 开门做生意都是为了盈利,但是不能不择手段,应该做到诚信经营,欺骗的手段也许能图的一时的便宜,但是一旦被发现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只有做到诚信才能走得更远。您在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受欺骗的质疑,您会去验证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杭州头条# #杭州#

北京最有名的饮食一条街:【簋街】。很多人不认识这个字,念簋(gui鬼)街!如果在广州,有人问你到哪条街去宵夜吃美食?我会说出一串美食街的名字。而在北京,你若问宵夜好去处,10个人有8个人会推荐你去簋街。因为北京打烊晚的美食街实在不多。

​记得在十几年前,那时北京夜生活更不发达,市中心晚上不关门的食街也只有簋街,而且那时一条街基本多是川菜,满街辣味,印象最深的是08年博客流行那阵,我来北京见新浪的编辑,他们请我到簋街吃饭,不想选辣的,就选了“花家怡园”。第二次来簋街吃饭,好像是2011年,那时我已从广州搬来北京,安琥带我来簋街吃牛蛙,一间不大的餐馆,很辣很香。之后还跟一个电视台主持人来吃过川菜。也是8-9年前的事了。

​今晚约了一个旅行机构的朋友再来簋街吃饭,发现这已经不是我印象中的簋街了,从【东直门地铁站】A口走过来,路变宽了,每一个餐厅的门脸和灯光都变得高大上了,川辣馆子少了,京味餐厅多了,少了些以前的烟火气,但是整洁了很多。

​我们选了一家湖北餐厅,我也很久没有吃湖北菜了,他们家味道还可以,价格跟广州比要贵一些:排骨藕汤88一份,鱼籽烧豆腐55元,其他炒菜在40元左右,你们觉得贵不贵?@行走40国 @头条美食 @头条旅游 #跟行走40国看世界#

餐厅取名,博人眼球,无可厚非,但要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像这个所谓的“袍哥面馆”就是不明就里,难道他要反清复明,还是说晚上出门打家劫舍,袍哥解放后就没得了,并且它是哥老会组织名字,你用于餐馆,简直是给“袍哥”丢分。要明白,旧社会厨子,雅称“光禄寺大夫”,不受待见之流!#成都头条#

2021中国主要城市五星级饭店数量排行榜,珠海排名27!

在这份榜单中,珠海以6家五星级饭店,平均房价553元/晚,平均出租率29.19%上榜27名,力压张家界、海口等地,你知道珠海这6家叫什么名字吗?#珠海# #珠海身边事# #珠海头条#

到郑州东区溜达,发现一家有趣的餐馆,这里集齐了河南100多种美食,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餐馆的名字叫豫乡厨街,是新开的饭店,饭店装修很别致,有点像唐朝的建筑,走到门口就听到豫剧的声音,原来这里不仅能吃饭,还可以听戏。

店内采用了开放式厨房,郑州的扣碗,开封的早茶,长垣的白胡辣汤,洛阳的牛肉汤,濮阳的凉皮,灵宝的肉夹馍,信阳的鸡蛋灌饼,郑州的烩面,还有阿五的红烧黄河大鲤鱼,除了以上的地方特色美食,还有70多种小吃,小龙虾,蒸菜莽,各式烧烤,在这里真能把河南美食都找齐,听说开业当天,店里小吃卖断货了,光看就很诱人,你确定不来尝尝?#翻开我的生活日记# #郑州头条# #郑州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