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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贵妃分外妖烧作者:咸鱼努力翻身简介:

白领沈姚一朝穿越,成了那位大名鼎鼎的董鄂妃的亲侄女。

只可惜没赶上好时候,如今龙椅上坐的,可不是爱江山更爱美人的顺治爷,而是对董鄂氏一族深恶痛绝的康熙帝。

可对于吃惯了"宠妃福利"的董鄂氏一族来说,不论是科举还是从戎都太过辛苦,还不如举全家之力再培养一位宠妃来的更划算些。

于是,沈·全村的希望·宠妃接班人·康熙征服者.烧就这样被送进了离皇上最近的干清宫。

然而,好不容易摆脱董鄂氏一族控制的沈娆,可不打算拿自己的小命为别人铺路。瞬间化身咸鱼,愣是顶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在茶房猫了三年,连康熙的面都没见过。

但天不遂人愿,三年过去,那个连她阿玛都放弃了的勾引计划,竟突然被康熙知道了,对此,这位千古一帝表示:朕倒要看看这董鄂氏女子能有什么花样!

于是,沈烧就过起了每天奉命"表演花样"的生活,结果演着演着,一路从宫女演成了皇贵妃。

其狐媚事迹传遍京城,成了无数名门贵女表面唾弃,心中却倾羡以极的焦点,爱新觉罗家出情种,董鄂氏出宠妃的传言,一时甚嚣尘上。

节选

这会的康熙看上去心情很好,他没像往日那样,伏于案前,只在批折子累了的空档才跟她说几句话,说话时甚至连眼都不抬。

这会,他什么旁的事儿也没做,一双浓黑的眼眸直直地锁在了沈饶身上,他的脸离她挺翘的鼻尖不到三寸,围着她来来回回绕了好几圈,从上到下好好看了个遍。

沈娆前世就母胎 solo ,这辈子又穿到了礼教森严的清朝,饶是鄂汉家的教育方式再奇葩,也不会真的搞个男人来给她练习,这还是沈娆第一次和一个成年男子,离得这样近。

一时,娇美的脸庞泛起阵阵红晕,康熙见了,大笑起来,他将头往后一仰,手里的串珠随着被高高抛起,明黄的穗子划出一道完美弧线,又稳稳地落回了他的手里。

"呵,真是不错,朕还想着要不要派人去慈宁宫救你呢,结果你居然自己跑回来了。"

沈娆拼命克制住自己想翻白眼的冲动,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想救我不早点去,真指着你,我就只能等着被收尸了!

康熙这会大概真是在兴头上,沈娆的冷脸,也不能破坏他的好心情,伸手捏了捏眼前莹白圆润的小巧耳垂。

她居然没有耳洞?康熙暗暗惊奇。方才靠得近,见她耳上竟无半点环痕,再想起她平日里也一直两耳空空,不仅有些疑惑。

满人女子讲究一耳钳三环,就是汉人家的姑娘也多在儿时就穿耳洞了,田间地头上劳作的农妇还戴个银耳环呢,董鄂氏又不是贫苦人家,还能短了女儿这点首饰吗?

女孩的耳垂小小的、软软的,开始还有些凉,随意搓摸了两下,就热得发烫,康熙摸得得趣,也不撒手,就这么捏着她耳朵问道:"你怎么不刺耳洞?"

沈娆窘得不行,只以为赶紧回答完,他就能赶紧松手,想都没想,实话实说道:"幼时,我额娘也说过要给我穿耳,可、可我阿玛说、说急不得......"

说到一半,沈娆突然说不下去了,康熙也愣住了,不自觉地松开了手。

二人就这么沉默着对视片刻,康熙却突然笑了。

"哈哈,说得好!"康熙一顿,深深地看了沈娆一眼,又在她耳垂上揉了下,才继续说道:"确实急不得。"

沈烧一张俏脸烧的通红,她这才明白了鄂汉的打算,他是想把给自己穿耳的机会留给眼前这个人......

康熙笑着,复又想起了什么似的,眼里闪过一道狡黠的光。

"那......你有闺名吗?"他居高临下地问道。

这下沉饶更觉难堪,却又不能欺君,只得摇摇头,轻声回道:"没有......"

"呵,"康熙笑得十分得意,他现在还真有点佩服鄂汉了,之前只觉得此人不学无术、毫无所长,如今一瞧,居然是自己偏见了,都说术业有专攻,至少在揣摩男人心思这方面,人家就很有建树嘛。

一个完全按照他的喜好口口的绝色美人,该教的、该学的都会了,却独独不给取名字......

一切的准备竟全是为了今日,这名字,得由他亲自取,那纯白的耳垂,也得由他亲自添那一抹艳色。

康熙勾勾嘴角,突然有种眼前这个女人,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快感。

他笑着抬了抬沈娆的下巴,却看见她眼里满是水色,但他只觉得更满意了。

"傻丫头,你不该只说没有,你要说:还没有,求皇上赐名。"

康熙一字一句说得极慢,每个字都清晰地砸在沈饶耳边,他身材高大,沈烧被拨弄着下巴,需得抬头才能跟他对视,眼前这张脸生的极为俊朗,棱角分明,剑眉星目,可说出的话却是极恶毒的,每一句都是在拿她的痛处肆意取乐。

沈娆从没受过这种侮辱,不说她,就是教坊司里的姑娘恐怕都没受过,她忍了又忍,告诉自己,任何脆弱的表现都只能叫这人看得更加开心,可泪珠却还是不听话地,争先恐地滚了下来。

沈娆闭了闭眼,不想看见康熙不屑的眼神,浓密睫毛就这么沾着点点泪光轻轻合上,一颤一颤地,几乎要颤进人心里去了。

泪水划过脸颊,顺着精致的曲线,汇到小巧的下颌处,打湿了康熙捏着她下巴的手指。

司马防此刻在旁边一会儿望一望曹操,一会儿又瞧一瞧荀彧,心里却暗暗想道:今日这登门道贺的宾客同时来了这两位,一位是严毅精干的“治世之能臣”,一位是足智多谋的“高门之鸿儒”,我这个儿子将来的个性、德行究竟会像他俩中的哪一个呢?倘若他能尽得这两位嘉宾之长,又该多好啊!

思忖之际,他一抬头,正巧看到照壁顶上悬挂着的那块由太尉桥玄亲笔书写赠送的“嘉德懿行”四字横匾,心中倏地灵机一动。那匾上的“懿”字蕴含着圆满无缺,完美无瑕的意义——那么,就为这个儿子取名“司马懿”吧!但愿他日后能够人如其名,成为古今第一完人!

#故事推荐#此时正值阳春六月,现在的太阳可用烈日当头来形容了,时不时的传来几声蛐蛐清脆的叫声。按照现在的钟点来说,也就是下午的一点半左右。这里是青云县外的一处官道,此时一小队人马正在赶路

青云县是一个不算小的县城,县城还算富裕,有人口三千多人。在县城的附近,有两个门派,分别是,青云门,和天雷门。

这青云门的掌门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名叫赵得祝,自小喜欢习武,家里的父母是做小买卖的,有些积蓄。家里也就这么一个孩子,比较溺爱,送到了一个武馆。

在武馆里学习了多年,学成归来后在家里附近收了一堆小弟,当起了老大。开始在街坊四邻收保护费,后来逐渐壮大,成为了现在的青云门。

跟青云门对垒的是一个叫天雷门的,这得门主姓夏,父亲夏胡闹,身边有三个孩子,一个闺女两个儿子,闺女是老大,生她的时候是正值冬季,还赶上夏雪,于是给孩子取名叫夏雪,生老二的时候是夏天,赶上夏雨,于是取名叫夏雨,他是老三,生老三的时候也是夏天,天空没下雨,可是下起了冰雹,于是给取名叫夏冰雹。

夏冰雹跟随父亲从小习武,家里是开镖局的,姐姐在家学习琴棋书画,兄弟二人从小跟随父亲走南闯北,打下了一份家业。后来老三夏冰雹不喜欢送镖这个行业,于是改行开办了这个天雷门。

怎么会取这么个名字呢,其实也没刻意的去取名字,自己家的镖局叫天雷镖局,所以也就顺便取了这么个名字,也不知道这个名字跟天打雷劈有没有关系。

“兄弟们,咱们再加把劲,马上就要进城了,到了城里,我们再吃饭”。说话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高挑秀雅的身材,头上挽着一个发簪,用一条浅青色的发带衬托着,身穿一袭白色绒面的素袍,脚下是一双黑色长筒的平底靴子。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这次出来押送保护这趟镖车的带头人。小伙子叫风一云,是青云门的第一弟子,以后是有望接管青云门的人。

这次门主让他带队,到长安城去,押送一批宝物回来。这批宝物是长安城内一个大人物寄放在他们青云门的,说是因为上面要严查贪污腐败的问题,还说要什么老虎苍蝇一起打,所以把这些年贪污敛财的一部分寄放到了他们这里,他们的门主赵得祝能够混到今天,也是全靠这位大人物了。

其实赵得祝也是有他的小算盘的,这位大人物要是完了,自己就拿这些东西跑路,要是没事,自己也弄个顺水人情。

风一云这次带着十几个门里的青年才俊,来护送这批东西,此时已是归来,赶到到了青城镇外,正准备加把劲,进城的时候,突然打树林里出来一伙人,拦住了去路。

就见眼前的路上有十几个人,四周的路旁也站着好几十人。带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个子不高,有一米五左右,长的别提多寒颤了。

就他的这个脸,好比是一块烤红薯,刚出锅,拿在手上很烫,然后一松手,啪,呼地上了,你正可惜的时候,突然跑过来一个人,一脚踩上了,关键他还穿的是钉子鞋。

身上穿着一身的貂绒做的衣服,上衣,貂的,裤子,貂的,鞋,貂的,裤衩,貂的。此时正值六月三伏的天气,就见他左手拿着一把砍刀,右手拿着一个毛巾,脸色煞白,汗珠子就像不要钱似的,滴吧滴吧的往下掉,拿着毛巾的右手不停的在那擦汗,边擦汗边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这过,衣服脱下来,不是,东西留下来。

风一云一瞧,心说:得,遇上截道的了,开口说道:敢问好汉大名,在下是青云门弟子,风一云。

男子很不耐烦的说道:我是谁?我是谁你都不知道吗,行,今天我就告诉你,记好了,老子就是迷糊山,马虎洞的寨主,孤独独孤轱辘犊子。

风一云听了这个名字心说:大哥,我妈不让我跟傻子玩。可是以现在的这个情况,还真不敢说出来,毕竟双方在人员上面,实力悬殊。…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1936年,民国第一妓女去世,竟有数万群众赶来为她送行。就连张大千、齐白石都跑来作画写墓碑,她为何有这么大的面子?

  齐白石为她题碑,张大千为她雕了石刻。

  赛金花去世后,她的事迹被改编成话剧《赛金花》,该剧轰动了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人们才知道赛金花的故事。

  “赛金花”,她原本的名字叫赵灵飞,乳名:彩云,又名赵彩云,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出生于安徽黟县龙江乡郑村。

  赛金花出生没多久,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父亲带着她一路逃难,即便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赛金花依旧出落得亭亭玉立,白皙的皮肤,小巧的鼻头,柔和的眉眼,一举一动都风情万种。

  似乎所有人都默认,赛金花生得如此美丽,天生就该用自己的美貌为家里赚钱,因此,当父亲将她领到花船上时,她虽然懵懂,却也隐约知道自己未来的营生是什么,花船上多得是花儿一般的姑娘,她们谄笑着缠在高官身上,极尽谄媚。

  赛金花沉默了半晌,只说了一句:“我卖艺不卖身。”

  觥筹交错,丝竹曼舞,花船姑娘赛金花,一眼看透了自己的下半生。

  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但人生很快出现了转机,命中注定的邂逅,她在花船上遇见了自己的第一位贵人。

  1886年,前科状元洪钧因母亲去世,回苏州守丧。期间,他认识了年轻貌美的赛金花,对她一见倾心。当时洪钧已经48岁,赛金花才15岁左右。他不顾流言蜚语,将赛金花纳为妾室,取名“梦鸾”。

  同年5月,清政府派洪钧出使德、俄、荷、奥欧洲四国。

  按照规定,应该是正室夫人陪他去欧洲。由于正房不喜欢洋文化,故让赛金花跟着洪钧出访,还借来了诰命服饰给她。

  就这样,赛金花以“公使夫人”的身份出使四国。她在柏林待了数年,会一些德语,接触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还受到过德皇威廉二世和皇后奥古斯塔·维多利亚的接见,认识了后来的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

  三年期满,洪钧与赛金花回国,没想到的是,三年后,洪钧便病逝了。

  洪钧死后,早就看赛金花不顺眼的正室夫人将她赶出洪家。

  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就这样在顷刻之间失去为了生计,梦鸾(赛金花)又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北京沦陷,八国联军大肆入侵,全城惶恐。有一天深夜,几名德国士兵闯入赛金花的住宅,赛金花惊醒后,用流利的德语与士兵们谈判,士兵们这才正眼瞧了这个风情万种的风尘女子,他们料定赛金花非等闲之辈,不敢造次,又退了出去。

  这次德国士兵的骚扰,给赛金花带来了转圜,隔天,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便派车接走了她。

  瓦德西很欣赏赛金花,将她奉为座上宾,赛金花借机与瓦德西达成合作关系:她来解决瓦德西军队的粮草供应和个人需求,瓦德西则劝说洋人停止打杀,保护了京城的老百姓,在历史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八国联军要求处死慈禧时,也是赛金花出面劝和,最终保下了慈禧一条命。

  1911年,赛金花再次嫁给了沪宁铁路段稽查曹瑞忠做妾,飘零了半生之后,年纪已然不小的赛金花再次走进了婚姻,丈夫曹瑞忠虽然只是一个小官,但是十分疼爱赛金花,她也算是有个着落了。

  1912年,曹瑞忠就去世了,第二任丈夫死后,赛金花因为妓女的身份被曹氏族人驱逐,丧夫的赛金花再次成为了妓女,沦入娼门,重返京津为鸨谋生。

  荣华富贵转眼成空,生离死别万箭穿心。心如死灰的赛金花跌宕半生也倦了,她开始寻求一个港湾,一个不介意她过去的男人。

  万幸的是,年近五十岁的赛金花,居然还能等到这样一个男人。此时,曾为议员的魏斯炅走进了赛金花的生活。

  嫁给第三任丈夫魏斯炅以后,赛金花与夫迁居北平。

  此时的赛金花,已经年过五十岁,她漂泊了大半生,终于可以过几天安稳日子了。只是这次厄运还是再次降临在赛金花的头上。

  婚后第三年,魏斯炅也病逝了,他的追悼会定在江西会馆举办,追悼会上,魏斯炅的生前好友对赛金花破口大骂,称她是“克夫命”。

  被痛骂一通的赛金花大受刺激,迷上了抽大烟,日复一日地在烟雾缭绕中沉醉,几个月后,赛金花被魏家人逐出家门,她走投无路,搬到了贫民窟居仁里,这一住便是十几年。

  1936年12月,赛金花去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才草草被安葬。赛金花去世后,她的事迹被改编成话剧《赛金花》,该剧轰动了全国,人们才知道赛金花的故事。

  她是一代名妓,三次从妓,三次嫁人。但是在百姓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身为女子的她却勇敢地站出来,保护一方百姓。她的一生充满传奇。

  因此,清末著名的小说家吴趼人把她列入了海上名妓中的“后二怪物”之列。齐白石为她题碑,张大千为她雕了石刻。

  后世不断将赛金花的故事搬上大屏幕,搬进剧院,搬进千家万户的电视机里,在这些影视故事中,赛金花被演绎为英姿飒爽的巾帼英雄,她于危难之中挺身而出,于万军之中独树一帜,是清廷的救星,是民众的英雄。

古时,女子在河边洗衣,突然空中落下一颗蟠桃,女子大口吃下,回去之后肚子疼痛难忍,找来郎中诊断,却把出喜脉,可女子怀了12个月才把孩子生下来,孩子出生后,黑不溜秋的,全身长满了鳞片,父亲见状把母子俩赶了出去,多年后孩子却成了全村的守护神。

北宋年间,西村头住着一对夫妻,妻子叫秀莲,丈夫叫顾勇,可是成亲多年,秀莲的肚子一直不争气,丈夫对她也十分不满。

有一次,秀莲端着木盆去河边洗衣,忙活了好久有些累了,她站起来伸个懒腰,活动活动筋骨,突然从半空中落下一只蟠桃,漂浮在水面,红彤彤的,看着十分诱人,大概拳头般大小,秀莲看得直流口水,于是她赶紧捞上岸,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桃子清脆可口,汁水饱满,秀莲三五两下就把桃子给吃完了,还打了一个饱嗝。

洗好衣裳之后,急匆匆的赶回家中,刚走到家门口,肚子翻江倒海,痛得十分厉害,她赶紧躺到床上,痛得在床上直打滚,这时顾勇也做工回来了,看到妻子这般疼痛,心中也倍感着急。

他健步如飞的去找来隔壁村的罗郎中过来瞧看,忙活一阵后,罗郎中露出了笑容,恭喜你有喜了,夫妻俩听到后,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赶紧从衣袖中掏出银子交给罗郎中,作为酬谢。

顾勇见妻子有孕在身,对她也是百般呵护,包揽了家中所有的活,让秀莲在家中安心养胎,还对秀莲说肯定怀的是个儿子,顾家有后了,你是这个家最大的功臣,以后一定不会亏待你。

秀莲听到丈夫这般话后,心中感到不安,要是怀的是个女儿,那不是要遭到丈夫的嫌弃。

随着时间的变化,肚子也越来越大了,已经怀胎十个月了,他们已经做好了迎接孩子的到来,可孩子却迟迟没有出生。

等到怀胎12个月时,有一天夜里,屋外突然狂风大作,把门和窗都吹开了,只见外面的树枝在风中摇摆,天气十分恶劣,紧接着秀莲的肚子隐隐作痛,应该是要临盆了。

顾勇赶紧打着灯笼,去叫王婶过来帮妻子接生,王婶火急火燎的过来了,叫顾勇准备热水和剪刀送到卧房,之后在门外等待。

顾勇在门外听到妻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急得走来走去,自己却帮不上一点忙,眼看已经过了三个时辰,也没有听到孩子的哭闹声。

又过了一个时辰,王婶急匆匆的从屋内走了出来,工钱也没结就跑了,顾勇感觉事情不妙,连忙跑了进去,看到妻子躺在床上已经汗流满面,身子十分虚弱。

再仔细一看,一个黑不溜秋的孩子在一旁,全身长满了鳞片,还有四个爪子,屁股上面还有一条尾巴,这哪是什么孩子?根本就是一个怪物。

他想把他丢弃,却被秀莲给拦住了,就算他生的再丑陋,也是我怀胎12月生下的孩子,母不嫌子丑。

顾勇见秀莲这般袒护,一气之下夺门而出,还扬言说如果不丢弃,就要把秀莲给休了,让她好自为之。

孩子虽然与常人长得有所不同,但看着十分可爱,长着一双灵动的双眼,作为母亲哪里舍得抛弃自己的孩子,她给孩子取名叫小黑,而且下定决心,不管丈夫如何对她,一定要善待自己的孩子。

大概过了三天,顾勇直接把母子俩赶出了家门,秀莲也百般无奈,只好带着小黑离开了家,为了有个安身之处,她和小黑住进了一间破旧不堪的老屋。

为了让小黑长大成人,秀莲不怕辛苦,每天起早贪黑去做临工,经常去大户人家接一些针线活,维持母子的日常开销。

转眼间已经过了十载,小黑也逐渐长大,身上的鳞片和屁股上的尾巴都已经消失了,看起来与常人无差别,就是黑了点。

有一天小黑说要去和同伴玩耍,可是自从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秀莲在家中坐立不安,到处寻找小黑,到天黑了也没见小黑踪影。

秀莲一夜未眠,漆黑的夜晚突然看到一位白发老者,拿着拂尘站在她的面前,并且说道:不用担心小黑的安危,你们的缘分已经尽了,他乃是天庭的半个神仙,如今已经召回天庭,不能一直留在凡间做你的儿子。

秀莲见到老者突然跪地,求求你把我的儿子还给我,你是天上的神仙,一定会有办法。

老者:实不相瞒,11年前你吃的那颗桃子,是王母娘娘吃的蟠桃,掉下的一棵桃壳,没想到不慎掉入凡间,成了一颗新的蟠桃,被你吃下,所以投胎做了凡人,但他始终要归于天界。

不过你心地善良,把他养育了十年,我会向王母娘娘求情,让小黑时常回来看望你。

从那之后,每隔三个月母子就会相聚一次,小黑也十分挂念母亲,并且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他告诉母亲如果有什么困难,对着天说出愿望,他就会来帮助母亲。

有一年闹干旱,已经三个月没有下雨了,田里的庄稼都快干死了,再这样下去村民有可能会被饿死,秀莲想起了儿子对他说的话,对着天空念着咒语,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

今天还没开工的朋友您家里有矿有猪吧?你太幸福了谁爱着你罩着你。卖熟茶啦,好喝甘甜的熟茶哟,勐麻河料子发酵的熟茶。

​瞧这混沌乱炖的食物,我做的,好吃哈哈菜品取名猛龙过江一号猛龙过江二号。

​另外今天吃到第一碗比较好吃的米线是最后一图。

1355年,常遇春第一次见到朱元璋,就非常不客气地说:“我来你这就是当先锋的,把先锋印给我吧。”朱元璋当然不会给他,并说:“你就是一个吃不上饭的难民,来我这混口饭吃,我怎么会给你官位呢?”

常遇春也不在乎,咧嘴一笑说到:“你等着瞧吧。”不久他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常遇春出生于1330年,他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之家,但是常遇春不想自己一辈子就和田地打交道,过一眼就望到头的生活,于是他便跟随别人学习武术,又因为实在没钱,只能给人家多干活来争取学习的机会。

常遇春成长的时代正是元朝末期,阶级矛盾被激化,起义军和盗匪横行,民不聊生。常遇春自己也经常饿肚子,后来他实在受不了了,为了改变现状,他四处奔走投奔了刘聚,当起了匪盗。

所以当后来常遇春投奔朱元璋时,他已经不会吃不饱饭了,他跟着刘聚打家劫舍,入室抢劫,有饭吃还有银子花。

只是后来他觉得当匪盗没什么前途,整天就是抢抢抢,他也厌烦了这样的生活。1355年4月,常遇春在和州抢掠时正好遇上朱元璋攻克和州。他听说朱元璋的起义军部队严明,不害百姓,朱元璋本人也十分豪气,于是便来投奔朱元璋。

只是朱元璋见这个25岁的小伙子,出口狂言,也没把他当回事,直到后来在攻克采石与元军对峙时,朱元璋才对常遇春刮目相看。

在这场战役中,元朝军队在岸边列阵,朱元璋的军队无法靠近,只能干着急。

正在此时,常遇春乘坐一艘小船从旁边经过,朱元璋顿时想起了他之前夸下的话,便对他大声说到:“小子,你不是想当先锋吗,时候到了。”

常遇春也不含糊,应声而起,奋勇向前,单枪匹马手持长戈向岸边的元军刺去,元军接住了他的长戈,常遇春借势跳上了岸边,完成了一个完美的撑杆跳动作,然后连杀数人,开辟了一个上岸阵地,朱元璋的军队也趁势一拥而上,占领了采石。

这一战后,朱元璋授予常遇春为总督府先锋。常遇春确实是个做先锋的材料,他常出奇兵,擅长抓住敌方薄弱环节1,直捣对方腹地。

但是常遇春有个要命的嗜好,就是杀降,这不仅给他也给朱元璋带来了灾难。

1359年11月,常遇春攻克了池州。这让陈友谅大为惊讶,他想要再次起兵夺回池州,但是不幸中了徐达和常遇春的埋伏,打败了陈友谅的军队,并且俘虏了3000人。

常遇春说这些人无恶不作,给老百姓带来了灾难,该杀。但是徐达说这个事情得问问朱元璋,但是常遇春没听那一套,直接命人把这3000人给活埋了,留了几个活口回去给陈友谅报信。

这一举动可给朱元璋带来了灾难。

而陈友谅一听大怒,因为此前没有谁在他面前那么猖狂,所以他决定这一次一定打败朱元璋,把他们都赶回老家去。

1360年,陈友谅率领他强大的军舰向应天出发,他的战船十分厉害,据说有三层楼那么高,所以当他攻城的时候,没有用云梯,而是把战船开到城墙下,用短梯从容的爬上城头,一举歼灭了太平的守军,下一步就是攻打应天了。

此时应天就像是一座孤城,赤裸地摆在陈友谅眼前,只要前进一步,就可以把朱元璋彻底打败了。

当然了,历史并没有这么上演,在危机关头,朱元璋用了反间计,计中计,常遇春等多名将领设伏兵一举歼灭了陈友谅的水军,获得了一百多艘大船,和无数地小船以及七千名俘虏,这些都为之后大明王朝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1363年,陈友谅率领号称60万大军倾巢而来,与朱元璋在鄱阳湖进行了一场为期36天的决定生死的水上大战。

一次朱元璋的座船搁浅了,陈友谅这边的大将张定边率船围攻,危急关头,常遇春一马当先射伤了张定边,用自己的船撞击朱元璋的船使其脱离浅滩,又用火攻,烧了陈友谅的军船,陈友谅本人也在乱箭中被射中身亡。至此,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又近了一步。

之后常遇春歼灭另一起义军张士诚,攻取元大都,为明朝立下了汗马功劳。

洪武二年,1369年7月7日,常遇春率军来到柳河川,感到非常闷热,便脱下铠甲,但是一会又浑身疼痛,随行军医也不知是什么病,只好取名卸甲风,就是卸下铠甲时得了风寒,所以也无法对症下药。

很快病情恶化,常遇春感到自己大限将至,将部下李文忠召来交代了军队事宜,当天就病逝了,年仅39岁。朱元璋得到这个消息时非常震惊,不仅亲自出城祭奠,还封他为开平王,亲自为常遇春下葬。

常遇春死后很多人说他报应,因为他不仅杀降,他还喜欢屠城,。自古以来就有杀降不详的说法,而且他还三番两次的屠城,这也造成后来很多人不敢投降的原因。而不投降势必会以死相抗,这就造成攻城时间变长,所以攻克后为了泄愤,常遇春就会屠城。

不管常遇春的死和杀降屠城有没有关系,都不能否认他在覆灭元朝时做出的贡献,他跟随朱元璋十几年,忠心耿耿,为建立明朝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将军。

#寻找小组生活家#取名:窃窃私语。长江石,四川宜宾。尺寸:22*21*9。日落、黄昏、湖畔,坐着我站着你。多少知心的话滔滔不绝,还有平日里不敢讲的甜言蜜语。那一句句肉麻的“你真美”,“我爱你”,羞了我,醉了你……看,连那一排排婷婷小树也静止不动,它们是偷看我们的情郎妾意!瞧,那深深的一片湖水也风平浪静,它们在偷听我们的山盟海誓!这是一场初恋时的窃窃私语!这是一方长江美石展现的浪漫景致!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中秋夜,男人与母亲吃完团圆饭便赶回义庄值班。临走时他特意锁了门,但是回来却发现锁被打开,而且在房中央还放着一个黑乎乎的棺材,他走上前去瞧,里面突然传出哭泣声。

虽然夏译看守义庄多年,但眼前这场景着实把他吓得不轻。平静了一下心情,仔细听了听棺材里的声音,好像是孩子的啼哭声,夏译赶紧找来工具,撬开了棺材。

好在棺材上只有三颗钉子,想必是匆忙盖棺的。打开棺材,夏译看到一个女人躺在里面,两腿之间躺着一个婴儿。夏译伸手去探,女人已经没有了呼吸,但是身体还有余温,想必是刚咽气不久。

夏译赶紧将孩子抱出来,然后将女人整理好衣服,葬在离义庄不远的坟地里。夏译因为独眼,所以一直都未成婚,他一个大男人抱着个孩子可怎么办,赶紧包裹好孩子,就回了家。

母亲见儿子抱回来个孩子,便问其缘由,夏译如实告知。母亲抱着孩子说:想必是女人难产,家人以为没救了,才给放进了棺材里送到义庄,却没想到这孩子命不该绝。既然你跟他有缘,就收下他吧,抚养他长大,让他给你养老送终,也算是有个伴,我也能闭眼了。

夏译答应收下孩子,但并不是为了给自己养老送终,而是他想把孩子养大,再告诉孩子真实身份,到时候让孩子去认祖归宗。夏译给孩子取名坚强,寓意是让孩子坚强的活下去。

义庄可不是养孩子的地方,所以坚强一直跟着奶奶生活,直到坚强13岁的时候,奶奶过世,夏译才将坚强养在义庄里。可能是从棺材里出生的缘故,坚强并不害怕义庄的气氛。

待到坚强16岁的时候,已经长成了大小伙子,夏译觉得时机成熟,便将他的身世告诉了坚强。夏译以为坚强会很伤心,谁知他只是到他母亲坟前祭拜了一下,并未想要去找自己的父亲。坚强的意思是:养大于生,夏译养了他这么多年,就是他父亲,他也只有这一个父亲。

夏译很是欣慰,毕竟他把全部的心血都放在了坚强的身上。可好巧不巧的是,这天有人来义庄找人,找的不是别人,正是坚强的亲生母亲,而找人的这人,就是坚强的亲生父亲。

那人名叫金祥俊,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而坚强的母亲是他们家的丫鬟。少爷跟丫鬟在一起,被家人发现棒打鸳鸯,少爷就带着丫鬟私奔了,几个月后丫鬟生产时难产,一时气绝,少爷就将她放进棺材,抬到义庄。后来少爷取得功名,做了大官,才听说丫鬟生了儿子,如今特来相认,希望坚强能跟他回去继承家业。

金祥俊对当年的事很愧疚,想要弥补坚强,但是坚强却对金祥俊并没有感情,并不想跟他回去,还告诉金祥俊,他只有一个父亲叫夏译。

夏译虽然感动,但他不能霸着坚强不让他认祖归宗,于是在第二天一早,没有留书便走了。待坚强醒来时,以为夏译下地干活并没有觉察,但是到了晚上也没见他回来,坚强觉得不对劲,赶紧到地里去找,没人,问了街坊四邻才知道,夏译早早就背着包袱走了。

坚强冷静下来,知道夏译是知道金祥俊来找的事了,就赶紧收拾行李要出去找父亲,却被一个女孩推了进来,女孩拉着他就往棺材里躺,女孩躺在棺材上,坚强压在女孩身上,女孩用手捂住坚强的嘴,让他别出声。

不一会就听到屋外传来声音:这可是义庄,你确定那女孩往这边跑了?我也不确定,好像是往这边跑了……

渐渐的听不到声音,坚强就要起身,这时却听到了脚步声,原来那些人并没有走,而是往他们这口棺材走来。坚强翻了个身坐了起来,那些人看到坚强,吓得大叫一声就跑走了。

女孩感谢坚强的救命之恩,向他告知实情。原来那女孩是偷了他们的银子才被追赶的,那群人偷了一个独眼大叔的钱袋,女孩看到后出手相助,把钱袋还给大叔,却被那群人盯上追赶,她无处可逃才跑来义庄。

坚强听后激动的抓着女孩问,那大叔现在何处?女孩奇怪的看着坚强,指了指西边,坚强飞奔而出,女孩也跟随其后。跑了几里路,坚强看到见面佝偻的身躯,快步追上前,那人就是夏译,也就是女孩帮助的独眼大叔。

坚强埋怨夏译为什么要独自出走,夏译说:我不该成为你认亲路上的绊脚石。坚强听到这话后跪在地上大吼:可你又知道,我只认你,你才是我父亲啊!

女孩在一旁听明白了所有,拉着夏译的说:大叔,你不是绊脚石,你是他的支柱,也是他的天,你要是抛弃了他,他可就真成了孤儿了!养大于生,养育之恩这辈子都报不完的!

夏译听女孩说得话后,老泪纵横,抱住坚强痛哭不已。夏译感谢女孩的出手帮助,邀请她回家,给她做饭报答。

从那之后,女孩经常来找坚强,两个人日久生情,夏译看在眼里,便想要向女孩家提亲。可女孩却说:我喜欢坚强哥,嫁过来便是,其实我也是孤儿,当年是街坊四邻将我养大,所以不用提亲。

挑了吉日拜了堂,婚后夏译给两个人在离义庄不远处盖了房,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素材源自于《民间故事》养育之恩毕生难报,坚强并没有因为荣华富贵而抛弃夏译,真的是个大孝子。他的善良果敢,为他谋得一位良妻,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有人在公安局门口开个奶茶店,叫“追茶到底”。还有人开个饭店,叫“饭醉团伙”。如果想在公安局门口开个理发店,应该叫什么?#媒体人周刊#

其实我觉得有很多种叫法的,不管是“追茶到底”,还是“饭醉团伙”,这都是想蹭一把公安局的流量,巧妙地运用了谐音。

你们瞧:“茶”和“查”,“犯罪”和“饭醉”,不都是音同字不同吗?所以我认为,如果真想在公安局门口开理发店的话,也像前两家店一样,必须蹭一把他们的流量。

就叫“案发现场”如何?当然了,此“案发现场”非彼“案发现场”。理发店叫“案发现场”,目的还是为了告诉大家,这里是做头发的。

只是不知道这个奇怪的名字,会不会把顾客吓跑。毕竟一个正常人,没事儿,是不会随意到“案发现场”转悠的。

那么问题来啦,理发店取名“案发现场”,可能会吓跑顾客。还有没有什么可以高大上的名字,既可以蹭公安局的流量,又能吸引顾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