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强盗进屋偷东西没偷到(梦见强盗偷我家东西)

【拍案惊奇:乘储户喝茶等待时,43岁银行女高管用调包计转走储户4840万并销户!被判无期罚款320万,银行自辩:我无责!】

这是一起奇案,整个过程让人目瞪口呆。大体就是:银行女高管粱某给几个有钱人打电话,说银行有大额存单,利息3分!(高利息啊!),别错过机会。

几个狗大户一听银行行长助理这么高层亲自给自己打电话,好许以高息,乐的屁颠屁颠的,马上拿着一麻袋钱(每人几千万)来银行行长办公室办大额存单。

谁知道这女行长见财起意,已经起了强盗之心。先假装热情接待,倒茶倒水,说让客户在行长办公室门口等,自己亲自帮他们办理业务。几个狗大户简直受宠如惊。美滋滋在门外沙发上想着3分利息到手该则么花:汽车该换了,老婆看着烦也换,小三老了,也得换。

正做梦呢,女行长笑眯眯出来了。把存单给他们,说业务办完。以后要取钱,直接给她提前电话!

大户们乐呵呵回家。结果等下次用钱要取钱时,银行柜台告诉大户们,你们手中大额存单是假的,不是本银行的。

大户吃惊坏了:你们粱行长亲手办的业务还有假?

再一查,总计4840万在办存单当天就转走销户,下落不明。

原来,女行长梁某调包计是:客户的钱当天存入银行进行存单封存时,用事先伪造好的大额存单将真实存单调换,也就是说,封存的是伪造存单!真的被掉包了。

随后,梁某又以核验客户身份为由,拿着客户方的身份证,用真存单把客户的钱款取出,并转存至自己控制的账户里。然后将客户老账户注销。做到死无对证。

梁某估计把钱倒腾出去填什么窟窿,结果钱不能按时回来,又碰上储户急用钱。于是暴露了。

大户们报警。女行长东窗事发,被判无期罚款320万。

大户们找银行理赔,银行却说:一切是粱某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银行这种态度不仅让受害储户伤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1065条规定: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梁某是借银行名义,采用狸猫换太子的方式,将客户的4840万元存款盗走。如果梁某没有银行高管的身份,根本不可能盗走存单,所以存款损失与银行有因果关系。因此,银行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本案受害大户存款的全过程在银行内进行的,是银行负责人亲自办理的,这个负责人就是代表银行的,存款无论出现任何问题都要有银行负责,为什么出事清了就推卸责任。如果存款人什么都可以自己办理那我们还要到银行走那么多的流程干什么?这个判决我们不会认同的。那以后的银行办理手续都要自己操作了吗?

所以银行不赔偿是绝对没有道理的!#银行高管调包转走4840万存款获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