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一国之君(梦见亡国之君)

#做过最奇怪的梦# 每天都看新闻联播,夜里梦了个奇怪的梦,梦见我当了台湾省省长,占在主席台上宣誓,我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忠于国家的宪法,为一国两制做最大的贡献,谢谢全国人民对我的支持

演员总统,你真是演戏的。我可以肯定的说,演员总统,不管怎么演,要想乌克兰加入北约,门都没有,这是俄罗斯的底线,不能触碰的底线,司机,你千万不要做梦,你如果胆敢做梦,那真的,乌克兰将不是乌克兰了,除非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作为一国之君,不明白国家的生存之道,真是百姓的悲哀。

崈学0087.1——垂帘听政

(前条提及,女儿国即女真国。​)

​驿丞道:“下官才进朝启奏,我王十分欢喜,道夜来得一吉梦,梦见金屏生彩艳,玉镜展光明。知御弟乃中华上国男儿,我王愿以一国之富,招赘御弟爷爷为夫,坐南面称孤,我王愿为帝后。传旨着太师作媒,下官主婚,故此特来求这亲事也。”

三藏闻言,低头不语。

​(录自,西游记五十四回。)

坐南面称孤???

首先,木夫查了好几个版本,的确是:

坐南面称孤。

大家都知道,有个成语叫,南面称孤。

意思是,面朝南称帝。

注意,坐的是北面。

而,坐南面称孤者,只有一种可能:

这位孤,得垂帘​听政。

啥个意思?

女儿国→大某帝国​。

这里的三藏→顺Zi

女儿国国王→庄氏

​(注意,帝后可以是帝的皇后,也可以是帝的母后。

其它,待续。)

说起唐朝,不仅有伟大的诗人,更有红极一时的歌手。

也正是因为诗之可歌,在唐朝,遂出现了歌手这一崭新的行当。

盛唐诗歌之所以盛,很大程度上,是诗人和歌手珠联璧合的结果。

说来也许要让今天那些当红的歌星嫉妒,别看她们在屏幕上连跳带蹦,连吼带叫,和她们一起疯狂的歌迷,基本都是她们的同辈人,更多的是中学生。

而当唐朝的歌手出场献艺的时候,谁是她们的追星族,恐怕当今那些红歌星连做梦也不敢想的。

一国之主,九五之尊,人称风流李三郎的李隆基,居然带头为之鼓掌叫好,为之神魂颠倒。“宫伎永新者善歌,最受明皇宠爱,每对御奏歌,则丝竹之声莫能遏。”

领衔文坛的诗人李白,翰林待诏大学士,也不嫌肉麻兮兮地来凑这份热闹,甘为女歌手的“粉丝”。

“宁王宫有乐妓宠姐者,美姿色,善讴唱。每宴外客,其诸妓女尽在目前,惟宠姐客莫能见。饮至半酣,词客李白恃醉戏曰:‘顷闻王有宠姐善歌,今酒有醉饱,群公宴倦,王何吝此女于众?’王笑谓左右曰:‘设七宝花障。’召宠姐于障后歌之,白起谢曰:‘虽不许见面,闻其声亦幸矣!’”(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

由于帝王的提倡,由于诗人的支持,唐朝的歌手也自然成为快活一族,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享受豪华奢侈的生活,府邸不亚贵族,车马拟于王侯。

以开元时期最有名的李氏兄弟为例,这三弟兄在洛阳盖的连跨数坊的大宅门,恐怕当下那些红得发紫的歌星,未必有这份财力。

若是在五环路外,买幢花园洋房,在远郊区县,盖栋郊区别墅,应该不算困难。

而要她们投入上亿资金,去修一座恭王府式的建筑群,估计是力不胜任的。

围堵“画家”造成拥堵

大画家吴道子,《历代名画记》记载了他这样两句话:“众皆密于盼际,我则离披其点画,众皆谨于象似,我则脱落其凡俗。”

由此可见他在绘画艺术上成就。

吴道子就以精湛的画技俘获了一众粉丝。

相传他在龙兴寺作画时,因为围观的人太多,造成了整个寺庙的拥堵,看来唐人“追星”也很疯狂!

唐代诗人粉丝多,迷惑追星行为大赏

唐代,著名的诗人往往粉丝众多,比如大家都知道杜甫狂粉李白,经常写诗问候,但和一个叫魏颢的小伙子比起来,杜甫还算保守。

今天的追星族大家都知道,偶像的演唱会开到哪里,粉丝就追到哪里。

魏颢也是这样,为了见到李白,他开始了漫长的追星之路。

听说李白在江东,他就跑到江东去找。

听说李白在天台,他又跑到天台,可以说不远千里,最后在广陵终于见到了李白。

李白当时岁数已经不小了,看着这个狂热的粉丝,也是非常感动。

而且李白认为魏颢有才学,将来一定有出息,于是就把自己所有的诗歌、文章都给了魏颢,请他为自己编集。

可惜不幸赶上“安史之乱”,魏颢拿到的这些诗文几乎都搞丢了。

后来他大概心里也过意不去,念念不忘这事,到处去搜集李白的残稿,终于找到了一些,就此编了一本《李翰林集》,还写了一篇序言,把自己见到李白,以及李白授稿的情况都记了下来。

可惜,这一本魏颢编的《李翰林集》,后来还是失传了,我们目前已经看不到原貌了,留下来的只有一篇序言。

我们熟悉的汪伦也是李白的真爱粉,他在安徽担任泾县令,听说偶像路过安徽,就投其所好,写信骗李白来家里游玩:“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万家酒店。”

李白最爱的就是饮酒赏花,看到信里描述的风景自然怦然心动,等到了一看,信里所说的风景一点都没看到。

汪伦脸不变色心不跳,跟他解释说“桃花者,十里外潭水名也,并无十里桃花。万家者,主人姓万,非有万家酒店。”

原来所谓“十里桃花”,是有个名叫桃花潭的水潭,离他家有十里远。

所谓“万家酒店”,就是一个姓万的人开的一家酒店。

李白是个宠粉的偶像,被粉丝骗了非但没有生气,还觉得有点感动,于是在这里流连数日,临别还给粉丝写了首《赠汪伦》,成为千古名篇,不怎么会写诗的汪伦也因此成了名垂千古的人物。

李白的粉丝致力于面见偶像,杜甫和贾岛的粉丝则更加令人“迷惑”。

杜甫的这个“迷惑粉丝”就是著名的诗人张籍,我们都读过他的名句“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比杜甫晚生半个世纪,对杜甫痴迷到了超越常人的境界。

《云仙散录》记载,有天朋友来看望张籍,只见他拿着个大碗在拌纸灰。

朋友大为疑惑,问他在做什么“特色沙拉”,他回答说,我刚把偶像杜甫的诗烧成了灰,再浇上点蜂蜜,拌匀吃掉,估计以后写诗就能和爱豆一样出色了!

贾岛的“迷惑粉丝”则是晚唐的诗人李洞,他可能是第一个制作偶像周边的唐代真爱粉,他铸了一尊小小的贾岛铜像,每天戴在帽子上,这可谓是真“偶像”。

他对贾岛的崇拜还上升到了信仰,经常拿着串念珠念诵“贾岛佛”,多的时候一天念诵上千遍。

要是遇到其他贾岛的粉丝,他就手抄贾岛诗相赠,万般叮嘱,一定要对方把这些诗供起来,每天点香礼拜,因为他觉得这诗卷和佛经无异。

唉……退位了就该低调点,年纪那么大了,也到了该赡养天年的时候了,隐姓埋名过普通人的幸福日子多好,非得不甘寂寞跑出来高调演讲,把自己的性命都弄丢了,好悲催啊。

一国总统,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结局吧。

又一枝老枪《至情至性话灵王》

重温战国时期赵国最有成就的著名国君赵武灵王的故事,颇有感触。此王曾是一代英主,在其任上遵行“成大功者不谋于众”的原则,特立独行,敢作敢为,力排朝野众议,首推“胡服骑射”改革,富国强兵,开疆扩土,使赵国迅速崛起为与强秦比肩的一流强国。此君勇猛过人,知人善任,曾强悍插手别国内政,分别将在他国做人质的燕公子职与秦公子稷护送回国,扶植成后来的燕昭襄王与秦昭襄王(嬴政曾祖父)。

他也曾无数次御驾亲征,冲锋陷阵在第一线。他还曾假扮使臣随从,与使臣一起出使秦国,谑会秦王。他甚至曾一度制定出了以一赵之力独自一举灭掉强秦的作战计划!如此这般一代英主,最后居然以太上皇之尊,落得被下属们围困于沙丘宫内,三月不得食饮,饿急曾掏雏鸟充饥,最终活活饿毙的悲惨结局。这究竟是为啥呢?简言之,先有某夜王突梦一美少女不能忘怀,醒后说与臣听。后有一吴姓臣子将家中小女吴娃(孟姚)献与君王,王大悦,终日与欢,得幼子赵何,宠爱有加。怎奈吴娃红颜薄命,不久即逝,留下托付,望立幼子赵何为君。赵武灵王原是一有情有义性情中人,悲痛欲绝当中立马满口应允。

接下来就有赵王不顾朝纲众议当即废长立幼,且盛年当中直接让位与幼子。自己做起太上皇来了!再后来又有太子赵章心有不甘企图谋反。灵王看到高大威猛的长子曾跪拜幼子时的猥琐之态又生出恻隐之心,渐有悔意。知章有异心后不仅纵之,甚至一度生出改封二子同为赵王,将赵地一分为二相互制约,自己好在平衡当中趁机收回君权的不伦之想。结果导致长子章在其父的默许和纵容之下,趁其父要二子同去沙丘宫附近看墓地之机公然起兵政变,兵败后逃入其父所住的沙丘宫内避难,被灵王叔父赵成帅兵俘获,当即处死。而对太上皇之尊的灵王则无人敢当手刃之责,于是不报不杀,断粮断水,围困于沙丘宫中,任其自生自灭。

灵王虽值盛年,四五十年纪,神勇强悍,也架不住油能熬干,水会耗尽啊!太上皇饥饿难耐时把房梁上的鸟窝都掏光吃净之后,最终被活活饿死在沙丘宫内…

一代英勇君王,就此了断一生,死于非命。而身为被灵王一手扶植起来的爱子赵何,此刻则尽显赵惠文王的帝王之相!平叛中对其慈父可是心不慈,手不软,始终装聋作哑,不闻不问。直到得知其父确已饿毙后方才大哭一场,厚葬了事。

纵观赵武灵王一生,在我看来,其成败都在一句话,即:“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他从始至终都是在随心所欲,天马行空。大概能人都有这毛病。想咋干咋干,从不按常理出牌,横着抡,混不吝,从不管别人咋说。胡服骑射是如此,冒充使者是如此,废长立幼是如此,后悔了又想玩儿一国二主趁机复辟还是如此。这种个性弄好了就富国强兵,开疆扩土。弄不好可不就把自己给玩儿进去了吗?!因为随心所欲不怕,怕得是他忘了后面还有仨字呢——“不逾矩!”…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才不会出大乱子。在法理所允许的范围内您尽管混折腾去吧!谁能奈您何呀?出了圈子可就难说了。结论:君子有所为,有所不能为。再有一点,就是灵王太多情了。帝王之尊,情为大忌!多情多义必自毙!看您那幼子赵何,那才是帝王之相呢!慈父活活饿崩于前,不带眨眼的!您可倒好,梦见个美少女就蒙圈了!还饶世界到处说去?且爱妾一哭就乱心了,就不顾朝纲啥违法乱纪的事儿都敢应承了?再瞧长子一跪幼子又心软了!又两不舍了!又不顾体统异想天开要一国二君平分国土了?!您这也忒随性了!也忒无组织无纪律了吧?!办个果家咋就跟闹着玩儿是的呢?您这不是作死的节奏是啥呀?

传说中,魔王无恶不作。

有人说,他曾烧毁过许多村庄,有人说,他曾破坏过王国的城堡。最无人不晓的是,他曾经劫持过当今女王。

女王那时还是公主,据说其历尽千辛万苦才逃回王国。

魔王最巅峰时,天下无双,老国王都不敢触其霉头。

幸好如今的女王能力超群。在她的悬赏和激励下,勇士们纷纷对魔王进行讨伐,给予其重创。虽然仍不能将其打败,但已经很多年没人见过魔王作恶了。

又一次,有勇士找上了魔王。

魔王已近中年,见到勇士,只是无奈地劝其回家。

勇士抽出宝剑,冷笑道:“按照女王的吩咐取你的头颅回去,我一定会备受奖赏,搞不好还能被封做驸马。女王也不年轻了,自然需要有人帮她分担国是,等我做了摄政王...”

魔王打断道:“她是这么吩咐的?”

“那倒没有,女王只说抓活口,让法律制裁你,”勇士道,“但我可没那么高尚,依我看,直接杀了你更能平民愤。到时候我做了摄政王...”

魔王叹气,拔剑:“你也就做做梦吧。”

魔王又一次胜利了。

捂着刚闪的腰,魔王把魔镜点亮。魔镜闪了闪,女王的脸出现在其中。

“我真是怕了你了,能不能别总传播谣言,我什么时候烧杀抢掠了?我也就抢那么一次公主,结果遇上了你,”魔王气急败坏,“你派的勇士都要给我砍头了,我还手还得收着力!”

“我看你也没什么事,能跑能跳的,”女王冷哼一声:“讨厌我了?你倒是别联系我呀?”

“我哪敢讨厌你啊,小公主,可总这样也不是办法啊?”魔王压低声音,“一个入赘做人类驸马的魔王?我会被笑话死的,更何况你的百姓也不能接受吧?”

“我可以去找你。”女王坚定道。

“不行,”魔王摇头,“你是一国之君。”

女王犹豫了下,小声道:“实在不行...你就假装成打赢了魔王的勇士?”

魔王沉默了会儿。

他起身,开始收拾行李:“妈的,早想弄死那作恶多端的魔王了。”#故事# #晚安# #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