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让狗咬了见血是什么意思(梦到狗咬见血好不好)

浙江杭州,母女俩上到小区天台收衣服时,母亲竟然被散养的4条狗咬休克。事故发生时,狗主人站在一边无动于衷,狗主人竟还辩解说:“狗咬的关我屁事”!

那天晚上,杨女士和母亲说笑着去天台收衣服,因为天台没有灯,她们就打着手电筒上了天台。

她们刚上了天台,几条狗就嘶喊着狂奔了过来,杨女士和母亲根本没想到这里有狗,瞬间傻了眼 。

关键时刻,母亲直接挡在了女儿前面,其中一只烈性斗牛犬咬住了母亲。

杨女士看见母亲被咬,大声喊着“救命”,这时天台上有人远远喊了一声斗牛犬名字,显然是狗主人在喊,但这狗并没有停止攻击人。

杨女士用棍子剥开了作恶的狗,急忙拨*打了120。

杨女士扶着母亲下了天台,母亲的血管一直在流血。当走到地库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休克过去。

杨女士的母亲,因抢救及时,还好没有大碍。但那场惊吓一定会成为永远的阴影。

杨女士将狗主人投诉到城 管部门,这狗主人竟然还是一个兽医,而且他养的这四条狗都没有养狗证。

当城 管人员质问她,为什么在小区天台养狗,而且没栓绳,发生事故时竟然袖手旁观。她竟然说:“狗咬的关我屁事”!

这话也太没人性了,你养的狗伤了人,竟然感觉自己没有责任。

处理结果是:斗牛犬被处死,其他三只狗被带走收容,狗主人赔偿杨女士母亲医药费。

有网友说:狗主人看到了,没阻拦,这分明是谋杀,重判。

也有网友说:按故意杀人罪起 诉。重罚狗主人,罚得他倾家荡产,生不如死!

还有网友说:狗主人暴光她,让全世界知道这个狗脸,让她无路可走,遭世界人骂。

对于“狗咬人”事件,《民法典》第 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狗主人赔偿范围包括:医 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打狂犬病疫 苗和球蛋白的钱,以及为治 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所以狗主人箱杨女士母亲支付医药费是应该、合理的。

那么,对于此事您是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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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丰润老家扫墓,进入墓地发现,村里那个老光棍的坟头终于不见了。

这位老光棍如果健在今年得一百多了,我少年时假期回老家也没有见过此人,他和我也不是一个姓,按照村里广义的排辈分应该至少高我一辈。出于为长者为尊死者为大的习俗,我用化名称呼他为老忠。

我之所以记得老忠这个人以及他的名字,是因为我奶奶生前不止一次的提起过他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英雄壮举。

在开始介绍老忠的英雄壮举之前,我先简单描述一下老忠是个什么样的人,据我奶奶说,老忠是个懦弱和发呆的人。

接下来,让我们把时间拉回七十年前,地点是我的故乡,冀东抗日游击区丰润的一个村庄。那年鬼子把我们老家“圈庄”了,要抓住在村里的八路军干部。所谓“圈庄”是我们当地的土话,指的是类似于电影《平原游击队》中鬼子包围了村庄将村里百姓集中起来的场景。

我奶奶说,那一天鬼子和汉奸们牵着狼狗、端着刺刀把老百姓围了起来,对老百姓们说赶紧把八路交出来,否则全部突突了。老百姓们自然不交,于是鬼子随机抓人审问,挨审的人都是说我们都是种地的良民 ,村里没有八路军。这些人要么被鬼子放狗咬,要么被扇嘴巴打得嘴角流血。也真是鬼使神差,一个鬼子把长得其貌不扬、呆头呆脑的老忠从人群中拽出来,问他谁是八路。一下子村民们紧张得心脏提到了喉咙,这老忠有些呆啊,万一他傻乎乎的说实话混在人群中的八路军干部就危险了。

鬼子拽出老忠后,不由分说先给老忠一个下马威扇他两个大嘴巴,然后一边用刺刀在老忠面前比划一边问谁是八路军。老忠慢慢悠悠的说出了一句谁都没想到的话——我就是八路军。

鬼子一皱眉头又问了一句谁是八路军,老忠还是慢慢悠悠的回答,我就是八路军。

鬼子一听朝汉奸们一挥手示意把老忠绑了拿下,这时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一个翻译模样的汉奸和鬼子叽哩哇啦的说了几句话,然后走到老忠跟前狠狠的打了老忠几个嘴巴,一边打一边骂道,就你这JB样,还是八路军?随后连踢带踹的把老忠赶回人群里。

鬼子撤了,老忠平安无事,混在人群中的八路军干部平安无事。

老忠在鬼子面前说自己是八路军,是发傻不知道危险吗?不可能,再傻的人也会判断出当时面临的危险,何况老忠只是有些呆。

老忠这样的人自然娶不上媳妇,死后是侄子们草草的安葬了他,立了一块水泥板当墓碑。指望侄子每年给他上坟填土,自然是有奢望,而且侄子们也都七老八十,或许也故去了,所以他的坟头一年年的被雨水冲刷渐渐的变小,前年清明我发现坟头还能辨认出来,水泥墓碑不在了,今年坟头彻底没有了。

老忠,一个有些懦弱和发呆的小人物,无儿无女没有直系后代,坟头没有了,名字也会被忘却。

但是,七十多年前,老忠勇敢过,是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唐山头条#

今天让我家狗把我咬了个半死,我家狗咬我好几回了,每回都见血,我不想养它了,我家的不行非要养,其实我也很爱小动物的,我家的狗也是别人家不要看见它可怜才收养它的,问题是它咬人往死里咬,我是在是受不了了,我手上满是伤疤,咬了我也没打过针家里没钱,孩子放假在家打游戏听见我让狗咬了也不管,我今天让狗咬的实在不行了我央求孩子说我快让狗咬死了,你拿吃的哄哄它,我家孩子才慢慢悠悠的把手机游戏才放下那出喂狗的火腿肠给狗吃,我家狗才不咬我了,真寒心生孩子有啥用啥也指望不上跟本部管,游戏重要,我死不死都没有她游戏重要,悲哀,那么大的孩子了15~16岁了啥也指望不上,男人跟别提了有跟没有一样,我算是眼瞎了找了他,后悔死了,37岁的我让他气的我活成了57岁的人生,麻烦,气死我了,要是知道不结婚不生孩子了,自己过不好吗,自己给自己找烦恼,要是有下辈子我一定不会找男人生孩子了,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怎么开心怎么来!

陕西西安,一只泰迪被另一只大黑狗咬死,小狗的主人一怒之下,去超市买了一把刀,又将大黑狗砍至奄奄一息,目击者称,大狗是活不了,流血太多,只是大黑狗的主人一直没有出现。(来源西安晚报)

 #大吴的法律观察#

爱狗是个人喜好,但是养狗,却是要把狗带入人类社会,而狗的行为又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养狗就需要遵守当地养犬条例的规定,遛狗不仅需要栓绳,也需要养狗人的时时控制,否则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1、大狗咬死小狗,是一场意外,也是动物侵权行为。

饲养人应承担责任,即大狗咬死小狗,大狗的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狗有过错的话,那么,@郑州法律人大吴 将不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大狗被主人牵引的好好的,未拴绳的小狗主动挑衅,导致被咬死。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大狗属于是禁养的烈性犬种,那么即便小狗的主人有过错,未拴绳,大狗饲养人仍要承担责任。

 

2、狗是人类的财产,受到的法律的保护,可是,很多人将狗视作家庭成员,具有精神意义,因此很多人在狗遭受侵害之后,希望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限定在与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的范围内,狗只是一般财产,不能因此主张精神赔偿。

 

3、狗咬狗是一般民事侵权,但是人砍死狗,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为狗是人的财产,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是法律禁止性行为,如果经评估,大黑狗的价格很高,达到了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的标准,那么即便是为狗报仇,打死别人的狗,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