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仙饭店(聚仙饭店名字不好)

#襄汾饭店坍塌致29死 店方负责人获刑7年#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临汾市襄汾县一家名叫“聚仙”的饭店坍塌,导致29死28伤。事发时正值一位老人过寿,亲友们都来庆祝,人流量较大,导致伤亡惨重。事故发生原因是聚仙饭店建筑结构整体性差,曾先后8次违规扩建,北楼二层部分屋面预制板长期处于超荷载状态。襄汾聚仙饭店负责人祁建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22年4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估计连老人自己也没想到,自己活了一辈子了,到头来却在自己的大寿上栽了跟头,还连累了众多亲友。

有的人他总是嫌钱赚的太少,明明生活已经很富裕了,可他还是不知道满足。当然了,如果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赚取钱财那无可厚非,但是很大一部分商人的钱都是建立在不合法的前提下。就拿这件事情来说吧,一座好好的建筑先后经过8次违规扩建,楼层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这无论是哪一项都会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只是早晚问题。有句话说得好“无商不奸”,商人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但是一味地为了赚钱而赚钱是行不通的。你既能赚到你想要得钱,我也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服务,大家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全文发布!29人死亡 山西聚仙饭店坍塌事故背后细节披露】2020年8月29日9时40分许,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8月1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网页链接

【#山西襄汾聚仙酒家坍塌事故案一审宣判#】#山西襄汾聚仙酒家经营者一审获刑7年# 2022年4月29日,山西省襄汾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襄汾县聚仙酒家“8·29”坍塌事故涉及刑事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聚仙酒家投资人、经营者祁建华有期徒刑七年。

2020年8月29日9时40分许,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酒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聚仙酒家投资人、经营者祁建华长期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在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情形下,多次对聚仙酒家盲目改造扩建用于经营活动,且拒不执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在饭店建筑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经营使用,导致饭店建筑坍塌,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祁建华的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祁建华的各项诉讼权利。宣判后,祁建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宣判。(襄汾县人民法院)#山西一饭店坍塌致29死经营者获刑7年#

【山西临汾聚仙饭店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2020年8月29日9时40分许,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且在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情形下,多次盲目改造扩建,建筑物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聚仙饭店建筑结构整体性差,经多次违规加建后,承重砖柱及北楼二层屋面荷载严重超载,同时不排除强降雨影响,最终导致整体坍塌。

【41名公职人员被处理!山西临汾聚仙饭店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6日,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事故涉及的41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

去年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中国新闻网)

【#山西公布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结果#】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16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4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2020年8月29日9时40分许,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且在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情形下,多次盲目改造扩建,建筑物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聚仙饭店建筑结构整体性差,经多次违规加建后,承重砖柱及北楼二层屋面荷载严重超载,同时不排除强降雨影响,最终导致整体坍塌。

  事故调查组认定,聚仙饭店经营者违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两次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未经审批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拒不执行原襄汾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违法占地建饭店处罚决定和襄汾县人民法院下达的《行政裁定书》;将未经专业设计与施工、未经过竣工验收的农房用于经营活动。

  同时认定,临汾市和襄汾县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和土地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安全监管责任,对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未有效监督、制止和查处,对无证经营行为查处打击不力,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严不实不细。

  报告指出,对聚仙饭店经营者,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聚仙饭店处以罚款,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对事故涉及的41名有关公职人员,相关部门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

  事故调查组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保障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人员要严肃查处。(记者梁晓飞)

山西省临汾市聚仙饭店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2020年8月29日,山西临汾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且在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情形下,多次盲目改造扩建,建筑物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41名有关公职人员被处理。(央视新闻)

【#41名公职人员被处理#!#山西临汾聚仙饭店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6日,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事故涉及的41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

去年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中国新闻网)

41名公职人员被处理!山西临汾聚仙饭店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6日,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事故涉及的41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

去年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中国新闻网)

#41名公职人员被处理!山西临汾聚仙饭店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6日,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事故涉及的41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

去年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中国新闻网)